奴之篇欲奴-第10部分_奴之篇欲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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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之篇欲奴-第10部分

  轻的贵族。

  “我就是。”他的表情非常自然,但我还是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一阵慌张。

  “说实话,你到底是谁?”弗莱德忽然脸色一变,提刀在手。

  那少年贵族瞳孔突然收缩,拔出长剑向弗莱德刺来。他身后的卫兵也纷纷拔出武器准备搏斗。

  这时候的我们已经不再是未经战阵的战场新兵,尤其最近三个月以来,我们经过了变态队长卡尔森的重点培养,在格斗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少年贵族的一剑在我们看来毫无威胁,这把剑在他手里并不比一根笤帚更有用。而他身后的那群卫兵,更是些连握剑都握不牢的家伙,我真担心他们是否会将自己人弄伤。

  中队长卡尔森连剑都没有拔就冲了上去,他一手轻托那少年贵族握剑的手,另一只手已经捏住了他的脖子,直接把他按在了地上,用他自己的剑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看着冲上来的卫兵们,那些所谓的卫兵立刻停下了脚步。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卡尔森用绝对的力量优势制服了对手,同时也震慑了剩下的人,完全控制了局面。

  看得出卫兵们对主人并没有多少忠诚,因为其中不少人已经开始后退。

  达克拉、罗迪克、罗尔和雷利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堵在了他们背后。

  弗莱德又和颜悦色地走上前:“大家不要惊慌,我们没有恶意。”然后俯身面向那个少年贵族,“你绝不是军官。”

  那少年眼里闪过一抹狡猾的光芒:“你们也绝不是卫兵。”

  卡尔森松开手对弗莱德说了句:“我回去睡觉了,出发前叫醒我。”说完打了个呵欠,十分放心地走了。他似乎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很清楚,可我们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是,长官。”

  经过短暂的交谈,我们知道了那假冒的贵族小子名叫休恩,是个商人,那些假冒的卫兵也都是些商人。他们有一条载满货物的商船,原本是想趁着战乱大发一笔横财,没想到却被扣在了码头。眼看着战祸逼近,这一趟非但发不了什么财,还有可能把命陪进去,这可要了他们的命了。在利益和求生的双重压力下,这群胆小的商人居然狗急跳墙,想冒充贵族军官执行军务蒙混过关。

  休恩的父亲原本是这个商会的会长,可在两年前的一次行商中因病死在了路上,留下年幼的休恩和他体弱的母亲,并欠下了大笔的债务。休恩的叔父们趁机大肆侵吞他们的家产,一度将休恩一家逼到破产的边缘。为了支撑这个残破的家,休恩以仅仅15岁的年龄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父亲的几个商人朋友的赞助下开始的独立行商的历程。出人意料的是,他对经商似乎有着天生的敏感,具有连多年行商的老练商人也没有的眼光的决断,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还清了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在大陆各商会中间树立了自己良好的声誉,成了一个颇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成功商人,甚至有了自己的商船,成为了原本父亲所在的大商会的首脑。这支商队就是在他的发起下组织起来的,使用的又是他自己的船,或者说,这群散发着铜臭味的商人中也只有他和所谓的“贵族气息”沾一点边,因此,假冒贵族骗取出航通行证的任务也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我一直想不通,你到底是怎么发现我们是假冒的?”年轻的商人困惑不解。

  “你们的破绽实在是太多了。”弗莱德摇着头回答,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告诉他们。

  “首先,从装扮上看,你在执行军务,可穿的是贵族举办舞会时的礼服,脚上更是打猎时才穿的鹿皮靴,简直是一团糟,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讲究衣着的贵族。我敢说,就连一个稍有身份的仆从也比你穿着更得体。”

  “其次,看看你的卫兵们,胖的胖瘦的瘦,高的高矮的矮,这位大叔,你这么大肚子塞进这个铁壳子里会不会痛啊,算了,你不用回答了。丢人,丢人啊!贵族最重要的是什么?脸面,知道吗,是脸面。如果我是个贵族,一定会从自己的侍卫中找几个身材、面容包括声音都是最出色的随身带着,否则我情愿自己一个人上街也不会跟着这么一群丢人的家伙。如果我要亲近某位小姐或是女士,难道我要用一个贪嘴的胖子来展现我家世的荣耀吗?”

  “然后,你居然戴着六枚戒指,而且有五枚是黄金的。过多的铺张和装饰只会显得你虚荣和无知,真正的贵族知道如何用最珍贵最耀眼的宝石戒指来衬托自己的不凡和高雅。还有,你的戒指上没有印章,贵族的宝石戒指上印有他的家族徽章,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绝对是个人的荣耀。你居然没有。就算那港口管理处的军官是个白痴,看不出你打扮有问题,他签发文件时要你盖章怎么办?你要像死囚犯一样按个指印么?”

  “接着,你是个高级军官,我们检查的时候没有向你行礼,你居然不感到奇怪?就算是新兵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没有一个贵族会忽视别人对自己的礼貌,这是关系到自己颜面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最后,你带着卫兵,在我们检查证件的时候你居然亲自把证件交给我们,更愚蠢的是居然是双手交给我。身份,先生,注意你的身份,你是个贵族军官,不用向普通士兵表示那么尊敬。让你直接扔给我你都应该觉得有失身份,应该让你的亲随扔过来,如果你不愿接受检查,而直接用鞭子驱赶我们,或许是更合适的选择。”

  “总的来说,你没有格调,没有知识,品位低下,毫无尊严,除了无知愚蠢和胆大包天和贵族有点像之外,和贵族阶层一点关系也没有。隔着几条街我就闻得出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暴发户的味道。”

  这长篇的专业知识讲座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汗如雨下,直到现在这些商人们才知道,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是多么不堪一击,而他们距离地狱的红炉又有多近。而我们尽管平日里见惯了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少爷们作威作福的模样,可从来也没想过,就连作威作福也有这么大的学问。

  “那我们看来是永远也离不开昆兰城了。”休恩绝望地说。

  “未必,”弗莱德脸上绽出灿烂的笑容,“因为有我!”

  第二卷游兵第十八章贵族行径

  第二天清晨。

  “咣!”码头军事管理处关闭了许久的大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衣着挺拔、神色高傲的英俊少年在一群高大卫兵的簇拥下踱进了办公室,大摇大摆地坐在了软背椅子上。他身后跟着一名背着巨大双手剑的高大武士,看上去是他的保镖。另有一个书记员和一个贴身随从。

  没错,贵族少年是弗莱德,保镖是卡尔森,书记员是休恩,而那个趾高气扬的随从就是我。

  前一天弗莱德发现了商人们的诡计后,提出参与这个计划,保证让货船安全出航,条件是带上我们的小队,这当然不会有人反对。我们在商人们的货物中找到了合适的衣物和器械,并且在当过石匠的达克拉的努力下,在一枚硕大的蓝宝石戒指上刻出了一枚印章。按照弗莱德的审美标准,这枚印章丑陋之极,但这已经是最后一枚合适的戒指了——在完成这枚印章之前,已经报废了相当多的原料,贩卖这些宝石的商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当场口吐鲜血晕了过去。当晚我们分配了角色,制定了一早的行动计划。

  顶着少尉军衔的办公室办事员估计从没见过这种架势,吓得慌忙起立行礼,亲自恭敬地端上一杯红茶,侍立在一旁,恭敬地说:

  “大人,请问您……”

  弗莱德厌倦地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苍蝇。我忙凑过去说:

  “这位是第四集团军军团参谋,弗雷德里克·卡·古德里安子爵,前来昆兰城公干,调用一船战时物资,这是签发的文件。”

  “好的,大人您稍等。”少尉又恭敬地鞠了一躬,双手捧着伪造的公文回到桌前进行核对。

  “对不起大人,您的文件没有昆兰城物资管理处的印鉴,我不能放行。”

  我心里一顿,心说到了紧要关头了。

  在这份伪造的公文上,所有的印鉴和签名都可以说无懈可击,通过军营里的各种渠道,我们没费什么事就了解了第四军团参谋部官员的组成名单,而且军团印鉴都是由统一的格式刻制,我们用新鲜的土豆仿制时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更重要的事,我们了解到,第四军团两天前还驻扎在距昆兰城五天路程之外的地方,即便我们出了什么破绽也无从证明。唯一的破绽是,物资管理处的印鉴我们却根本没人见过,根本无从仿造,更要命的是,万一出了问题,码头管理处很容易就可以上门查证,因此,我们不得不……

  “你的意思是,我们第四军团征调物资,还需要得到你们昆兰城的许可?”弗莱德翘着腿斜在躺椅上,用眼角的余光瞟了这个少尉一眼。

  “大人,我不是这个意思。您也知道,城主大人有命令,现在是非常时期……”

  “别跟我说什么非常时期,就因为是非常时期我才离开帝都,跑到见了鬼了的荒郊野外去吃这些该死的干粮。你以为我不知道什么是非常时期?老子们在战场上拿命去拼,你们这群狗崽子居然坐在办公室里享清福。别拿什么城主来压我,他夫塔尔算个什么东西。在这里我喊他一声城主大人,要是到了战场上,老子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老子要砍他的左手,绝不砍他的右耳朵。”

  跋扈,非常跋扈,我看着眼前这个嚣张狂妄的少年贵族,真的很难把他和那个勇敢正直的士兵弗莱德联系在一起。

  “您别生气,大人,您听我说……”眼前这个少尉军官满头的冷汗,不知所措地忙着道歉,却又不敢自作主张地私自放行,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给我立正!”弗莱德忽然大吼一声,那个少尉条件反射地立正行礼。“看看你身上,松松垮垮,把腰带给我扎紧,系好扣子,挺胸、昂头,根本没有个士兵的样子,拖拖拉拉像个娘们。要是你在我手下当兵,就凭军容不整我也砍了你的头!”少尉在弗莱德的命令下一通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衣服整理好,根本就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我的通行证。”弗莱德面色深沉。

  “可是,先生……”

  “叫长官!你当兵的时候没人教过你吗?”

  “长官,我不能……”

  “你再给我拖拖拉拉的,老子就把你送上战场去,看看那帮温斯顿人有没有我这么好的脾气……”弗莱德伸手就在那个少尉的脸上抽了两记耳光。

  站在一旁的休恩已经惊呆了,为了出航,商人们在这个不冷不热的少尉军官手里可吃了不止一次的苦头,什么时候见过他被人这么修理。

  “求您了,长官……”那个少尉带着哭腔呼号。

  “弟兄们,给我把这个破房子拆了,我还就不信,老子要调一船东西就这么麻烦。”

  如同我们预演的一样,士兵们一拥而上,砸桌子的砸桌子,扔板凳的扔板凳,雷利十分及时地从那个少尉手里抢过我们伪造的文件,把它混在一大叠文件中向天上扔去。这一手是弗莱德事前着重安排过的,这就叫“死无对证”。

  那个少尉的脸都吓绿了,却被卡尔森揪着脖子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眼前这一群如狼似虎的官兵打砸抢。我一边把一个抽屉向窗户外面扔出去一边扮演我不甚光彩的角色,大喊着:“少爷,您别再惹事了让老爷知道了又要受罚。这小子不懂事,您好好教他就是了,千万别闹出人命……”一挥手,另一个抽屉向那个少尉飞去,正中他的下颚,顿时打得他七荤八素,人事不知。

  正当我们这群披着军装的流氓正砸得心情舒畅,几乎连来到这个办公室的目的是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一个肩上扛着上尉军衔的败顶中年人从门口——就是那个曾经有门的地方——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进门就大声哭喊:

  “大人,您别砸了,别砸了,求求您……”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凑到弗莱德身边。弗莱德看了看他的军衔,冲我使了个眼色。我知道,我们要等的人来了。

  弗莱德扭头看向别处,理也不理这个人,又故作姿态地大喊了一声:“给我狠狠的砸,把这破屋子给我烧了!”

  那个新进门的上尉面色煞白,忙不迭地求饶。我看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又凑上去说:“少爷,求您住手吧,别回去又让老爷罚。”

  “你别老拿老头子烦我。”弗莱德语气缓了一缓,装出一付若有所思的样子来。

  那个上尉见我说话似乎有用,忙把我拽到一边,谄媚地笑着说:“小兄弟,拜托您劝劝你家大人,我们在这小地方当差不懂事,要是惹恼了大人,求他千万担待。”

  “你是……”

  “我是这个码头管理处的负责人,我叫……”

  我没兴趣知道这个委琐的军官叫什么名字,拍着这个高我不知多少级的军官的肩膀打断他:“不是我说你,你们也太不会办事了。我们家少爷在帝都是什么人物,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是头一次出门上战场,你这手下一点面子也不给,活该。我跟你说,砸了你办公室事小,就算杀个把人在我们家少爷看来也不算什么。”

  “这到底……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我们家少爷奉命来昆兰城征调一船物资,你知道,顺便么,也看上了昆兰的一些特产什么的,就顺便捎了一点点。这东西虽然不算什么,可能不让物资管理处的人知道还是不让他们知道的好,你说对吧。可你这手下太不识抬举,一定要管理处的印鉴,这不是自找麻烦么。你看这事怎么办……”

  “好办,这事好办。马上发通行证,我马上就发通行证!”这个秃子的头点得像个有鱼咬钩的鱼漂。

  “现在已经不是发不发通行证的问题了,我们家少爷的脾气已经给你们惹起来了,我拉也拉不住啊。”作戏就要把戏作足,我有意无意地搓动手指,面带贪婪地看着这个上尉。

  “小兄弟,你千万想想办法,这点小意思你拿去喝茶……”一大叠金币落进了我的口袋。

  “恩,您看您太客气了不是,伺候好少爷,不让他惹事也是我的本分是吧。我给您想想办法……”在秃子上尉的千恩万谢中,我把弗莱德拉到他身边说:

  “少爷,您不就是要个通行证嘛,这位先生已经给您办好了,您看是不是……”

  弗莱德眉头一皱:“他让我来我就来,让我走我就走,把我当成什么了。”

  “少爷,您也别太生气了,早走早回营,法特将军不是答应了么,您一回去就让您当上校,而且……”我挤眉弄眼,故意压低了声,“船上那两位小姐也该等急了吧。”

  弗莱德英俊的面孔上猛然浮现出前所未有的滛邪笑容,他的演技让我这个在酒馆里长大的天才酒保也自愧不如。他色迷迷地咽了口口水:“呵呵,让女士久等似乎太没有风度了是吧。”

  “是啊是啊,您说的太对了。”我忍住恶心附和他。

  “弟兄们,我们走!”弗莱德一挥手,止住了几乎失控的局面,转脸对那个上尉说:“今天算你小子运气好,记着,我不喜欢等人。”

  在秃头上尉频频擦汗和行礼中,我们拿着新鲜出炉的通行证向商船走去。临走时,我听见那个因为坚持原则而惨遭毒手的办事员正受着上司的耳提面命:

  “你惹什么人不好,偏偏要惹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二世祖,给我捅了这么大的漏子。限你在一天之内,把我这办公室的门窗桌椅修理好,修理费从你的补助里扣,还有……”

  ……

  回到商船,休恩惊魂未定,脚下一软瘫在甲板上。

  “你们……你们真敢胡闹,吓死我了……”

  “现在你知道什么叫贵族了?贵族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商人不同,不是息事宁人,而是要把事情闹大,闹得越大越好,越大越有面子,等大到一定程度,自然会有人来收场,知道了么?”那个嚣张滛邪的年轻贵族瞬间又“变身”成了沉着老练的弗莱德,看他明澈的双眼,谁能想象的到这个无权无势的少年刚带着一群人在一个政府办公场所大肆破坏。

  “杰夫,你表现的很好,尤其是讹诈那个秃顶军官的时候,简直是神来之笔,连我都没想到。”

  “那当然!”发了过路财的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弗莱德的夸赞。

  “可是,那两个小姐是怎么回事啊,我不记得事先排练的时候有这一句哦……”弗莱德忽然脸色一变,不怀好意地狞笑着走过来。

  “啊,咳咳……这个啊,也是我灵机一动。不过说回来了,弗莱德你真行,这么高难度的新戏码都能接得上。尤其你当时笑得那个滛荡啊,连我都以为船上真被你藏着两个美女呢。哎,你别拔刀啊,你那把刀太锋利了,会伤着人的,听我解释……救命啊……”

  “杰夫,你再说我马上就地把你变成个美女……”

  正当所有人都因能够离开昆兰而兴奋不已,开着各色玩笑的时候,忽然船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喂,听说你们这船马上就要走了?能搭个顺风船么?”

  第三卷水火第十九章颠覆的精灵

  我一回头,马上呆住了。相信甲板上的所有人也都吃了一惊。

  说话的那个人立在船沿上,穿着一身火红色皮质铠甲,腰间挂着两把短刀,身后一袭黑色披风,随着江面的流风激荡不已。他身材颀长健硕,脸上的皮肤细腻白嫩,左眼用黑色的眼罩蒙着,一道不小的刀疤伏在右眼翡翠般的眼珠下,随着他的表情一颤一颤的,散发着一种豪勇彪悍的气息。火红色的长发在发根部分用一条红色的带子捆扎起来,散乱着在脑后飞扬,却掩盖不住两只尖细的长耳朵。

  我说的是两只尖细的长耳朵,懂了么?这很显然是个纯粹的精灵族男子,但从他的装扮上我一点也看不出精灵高贵幽雅的传统,而且他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健壮的精灵和最英俊的独眼龙。

  与绝大多数人类主权国一样,德兰麦亚只承认人类享有国家公民权,类似精灵、矮人、半兽人这样的种族的身份地位在这里并不得到承认,当然,这些或是骄傲或是粗暴的种族也并不把人类国家的认可太当成一回事,他们多半有自己活动的领域,同样并不欢迎其他种族的冒然来访。尽管如此,由于我可爱的家族酒馆,我到是经常见到人类之外的种族。天生的魔法使用者和神箭手的精灵往往是一支冒险队伍中值得信赖的伙伴,而生性骄傲的他们也往往一个人穿越大陆,寻找生命的意义。“寻找生命的意义”,真是闲得无聊了。当然,如果我也有近两千年的寿命,说不定我也会突发神经干干这种无聊的事情打发时间。

  眼前显然是一个刚成年的年轻精灵,他纵身一跳,在空中做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前滚翻动作,然后轻盈地落在甲板上,整个动作灵巧干脆又充满爆发力,让我产生一种面对着一只健壮的红色猎豹的错觉。

  “我刚打听到,最近几天只有你们这条船会出航。让我搭乘吧,我想去对岸。放心,我可以多付船资,而且还可以给你们船上当水手。”他带着精灵独有的卷舌口音流利地说着大陆通行语,随手掏出一个装满钱币的钱袋子向休恩扔过来。

  “这些钱连十倍的船资也不止啊,欢迎您上船,尊贵的客人。需要的话,我叫人把您的行李搬上来。”休恩立刻摆出一付老练商人的面孔,脸上堆满了职业病一样的笑容,点头哈腰地把独眼精灵请入船舱,手里紧紧捏着钱袋子,生怕一个不留神漏出一枚铜子。

  于是,因为年轻的商会团长兼队长的贪心,我们多了一个特殊了旅伴。

  下一个清晨,我们扬帆出航,离开了昆兰。我站在船尾,看着城中的市民在各个市场上或买或卖,继续着自己平淡又朴实的生活,洋溢着一种充满活力的生活气氛,全没有感受到一丝战争的紧迫。我毫不怀疑我的朋友弗莱德的预测:温斯顿人用不了十天时间就能完全控制河北的整个区域,到时候昆兰城将化为一片废墟,不由得心中一阵悲伤。

  真是奇怪,我们可以毫不动心地谈论着陌生人的死亡和陌生城市的陷落,却只有当熟悉的景象在眼前毁灭时才会感到痛心和伤感。

  好在我原本就不是什么品质高尚忧国忧民的大人物,很快就从这种伤感的情绪中脱离了出来:是啊,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这乱世之中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万幸了,哪还有更多的力量去保护别人呢?

  弗莱德也站在不远处沉思,他又在想些什么呢?

  ……

  从昆兰的码头出发,沿晨曦河顺流东去,需要五天时间才能到达南岸最近的小港口坎普纳维亚,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在那里,我们这群散兵游勇或许能够继续我们的军旅生涯。

  在船上的众人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精灵。他的名字叫佐布尔易辛卜拉维尼亚尔德拉却斯……精灵族的名字要把父名、母名、父族名、母族名、守护神名、守护星名等等等等全都加在一起,这可不是个好习惯,我真怀疑精灵族的母亲们喊孩子回家吃饭是不是要站在门口喊足一上午才知道叫的是谁,幸亏我们弄清了他在氏族内的称号:红焰,否则还真不知道到底怎么称呼他才好。这家伙绝对是个精灵族的异类,性格爽朗豪放,每天和水手们泡在一起,喜欢一边大口喝着水手们的劣酒一边和他们唱“面包房的姑娘白又胖,圆圆的屁股来回晃”之类有趣的歌曲,有时候唱着唱着就和水手们抱在一起跳个海风舞什么的,有时候性起还会扒光了膀子涂上油脂和水手们一起摔交,没几天就成了最受水手欢迎的乘客。最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经常和船上的水手们一起比赛掰手腕,而且居然还只赢不输。要知道精灵族可从来就不是什么以力量见长的种族,即便是族中非常健康的成年男子,他的力量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这个精灵居然能比常年风吹日晒的魁梧水手还强,真是跌碎了宝石商人们的鉴定眼睛。

  “嗨,你们这群士兵谁的力气最大?跟我比比。我赌十枚金币。”这一回,他刚赢了摔交比赛,得意洋洋地光着膀子来挑衅。我这才看清他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不是刀伤就是剑疮,还有野兽的齿痕和爪痕。

  “怎么,没有吗?你们可是士兵,不要那么窝囊,难怪整天打败仗。”他摇着酒瓶子冲着我们喊着,那群粗鲁的水手在他身后大呼小叫,简直都成了他的跟班随从。

  他的这番挑衅激起了我们身为士兵的荣誉感,我们在战场上受到的羞辱一下子爆发了出来,纷纷表示愿意应战,甚至连一向不喜欢惹事的弗莱德也生了出出这口恶气的念头。经过仔细权衡,我们觉得相比之下卡尔森可能更具实力,但他说什么也不愿从舒适的吊床里爬出来,还说什么随着浪花摇摆让他想起了童年在摇篮中度过的美好时光,他要在床铺上好好享受这难得的生活。于是,在我们万分理解地在长官的被卧里浇了一盆冷水之后,隆重推出了石匠出身的大块头达克拉。

  水手们利落地在甲板上摆上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罗尔、罗迪克和雷利在一边为达克拉做着全方位的服务,按摩肩膀的按摩肩膀,端茶倒水的端茶倒水,弗莱德站在他身旁不时地提醒着:不要指望一上来就全力击败他,要坚持,要忍耐,要拖延……要是还不行的话,就……不然就……再不就……”达克拉在一旁听得头大无比,不时傻乎乎地问两句,反到惹来一阵痛斥:“我刚才不是说了么,要是他这样这样,你就那样那样,不是这样那样,而是那样这样。明白了……”

  回过头看红焰那边,水手们像众星捧月一样把他围在中间,也是全套服务干什么的都有。红焰坐在一边一言不发,盯住达克拉看个不停,他仅有的一只绿色眸子透出一种震慑人心的兴奋和执着。

  不久,这场原本很普通的竞赛已经将船上不少无聊的乘客吸引了过来。这些商人们已经在狭窄的仓室里憋了三天了,这来之不易的热闹正好让大家放松精神。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随便错过?

  “下注下注了啊,红角是来自遥远精灵森林的谜一般的异族勇士,俊美的独眼游侠,自由之风的使者,高傲神秘的斗士——红焰,他的赔率是二赔三。蓝角是拥有岩石一般强健体魄,经历过杀人战场的死亡考验,勇士中的勇士,巨人中的巨人,了不起的战士——达克拉,他的赔率是一赔二。你们还有最后的机会,买定离手,抓紧时间决定吧!”

  作为唯一的第三方首脑,休恩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竞赛的裁判。他不知道从谁的货堆里翻出来一个小锣,像模像样地站在一边,先敲了一下,示意全场安静,然后清了清嗓子说:

  “下面由我来宣布规则,比赛分三轮,第一次比右手,第二次比左手,如果没有分出胜负,由双方抽签选择。抽到签的一方选择第三次比赛方式。请两位选手准备……”

  两只肌肉饱满的右臂纠缠在了一起,从型号看,达克拉的手明显比精灵大出一号。可红焰正是用这条看起来并不十分粗壮的手臂击败了众多的水手。

  锣声一响,红焰展现出了他过人的爆发力,瞬间将达克拉的右手翻在底下,占据了相当有利的位置。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其中不少是将赌注压在达克拉身上的商人。

  就差一点,在手背几乎碰到桌面的一刹那间,达克拉终于稳住了手臂。红焰连声大吼,试图压倒对方,可屡次的努力在达克拉的坚忍面前始终无法奏效。尽管如此,达克拉由于一上来就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想迅速扭转局势也并不容易。

  比赛就这样陷入僵持阶段。

  正当我我们在担心的时候,弗莱德小声告诉我:“不用着急,这一局赢定了。”

  “你怎么知道?”

  “我注意过这个精灵和别人的比赛,他的爆发力非常好,几乎每次都是第一时间压倒对手,绝没有像现在这样坚持那么久。”

  “可达克拉现在非常不利……”

  “放心吧,达克拉的用力方式和他截然不同。达克拉是石匠,又接受了卡尔森那么变态的训练,他的长处不在爆发力,而在耐力。只要没有一下子输掉,就稳赢了。你看,现在的时机差不多了。我担心的是他的下一局……”

  就像是验证弗莱德的话似的,达克拉的手臂一点一点的抬起来。红焰虽然整条右臂青筋爆裂,一张原本粉嫩英俊的白脸憋得紫红,连连大吼发力,可错失了最好的取胜时机,只有无奈地看着达克拉一点点扳回局势。四周的人群受到场中两人的影响,大气也不敢喘一口,一时间四周寂静无声。

  一旦从不利的局面中扭转过来,达克拉前进的速度就再也无法阻挡,一会功夫就压倒了对手。罗迪克和雷利发出了热烈的欢呼,上前对着达克拉又是一通大献殷勤。买红焰赢的商人一个个垂头丧气,懊恼得不得了。

  “下一局?下一局有什么问题。”庆祝完毕,我才想起来继续问弗莱德。

  “达克拉是刻墓碑的石匠,一般来说,他是左手扶凿子,右手挥锤,所以右手总比左手要有力些。可那个精灵是用双刀的……”

  “他两只手的实力会很平均!”我猛然醒悟。

  诚如弗莱德所料,第二轮比赛开始的锣声还未落,红焰的左手就突然发力,一鼓作气将达克拉的左手死死压在桌面上,以绝对的优势获得了胜利。直到他松开手,才有人想起来大声喝彩,继而每个人都发出了惊叹的赞美。红焰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获得胜利,不仅将比分扳平,更大大赢回了上一轮失利的面子。他抱着胸坐在椅子上,满脸的得意。反观达克拉一脸沮丧,怎么也不愿承认自己失败的那么彻底。

  既然成了平局,下面就要开始抽签。现在局面很明显,如果是右手的话,达克拉几乎是稳赢对手,如果是比左手的话,红焰也是有赢无输。无论谁抽到签,自然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我只有在心里不停祷告:别让他抽到别让他抽到别让他抽到……

  “抽到签的是红焰,下面由他来选择第三轮的比赛方式。”我心里正念叨着,休恩已经公布了抽签的结果。我的心一下凉了半截,倒不是怕输了比赛我们自己丢人,而是想到了压在达克拉身上的二十枚金币。早知道我就不压那么多了。

  “我能不能另外换个比赛方式?”正当大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的时候,独眼精灵忽然开口说到。

  他想干什么?

  第三卷水火第二十章重要的教训

  正当每个人都以为红焰会提出用左手比赛而获取胜利的时候,他忽然提出了再换一种比赛方式,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之外。

  “很明显了,左手你不如我,右手我不如你,如果还继续用这种方式比赛就毫无悬念了,就算我答应,观众们也会觉得没意思,对不对啊!”

  “对!”围了一圈的商人和水手门惟恐天下不乱的叫嚷。的确,这一点点彩金或许能让水手们精神百倍,但对这些身家百万的商人们实在是无关紧要。问题是,船上的生活太枯燥无味了,似乎每个人在过度的寂寞和无聊中都希望发生一些有趣的事,刺激一下麻木疲惫的精神。

  “所以,我们换个更刺激更精彩的项目继续我们的比赛,好不好!”这个精灵简直热情得不象话。就算是粗犷的矮人都不一定像他这么能折腾。

  “好!”人群中爆发出强烈的欢呼。

  红焰接着说:“下面听听我的意见,我提议,最后一轮我们比剑术。当然,为了避免伤亡,我们用短棍代替兵器。而且,我想和你较量。”

  他右手直指弗莱德,唯一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里燃烧着炽烈的热情。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是这群士兵中最强的。”

  他说得基本正确,如果不算从上船起就没起过床、恨不能在被窝里养蘑菇的卡尔森的话。

  “我接受您的好意。”弗莱德优雅地鞠躬示意,“不过为了公平起见,您应该休息一下您的手臂,这也是对我这个对手的尊重。”

  经过双方同意,比赛被定在午饭之后。

  全船沸腾了。可以想象,一场甲板上的格斗比赛对于五天的枯燥水上航程来说意味着什么。午饭后,原本呆在船低清点货物的商人们都放下了手中的工作,除了保证船只正常航行的十几个水手还在舱底和桅杆上工作,以及投错了人胎的懒猪卡尔森还在睡觉之外,全船所有的人都拥上的甲板。

  两个人站在场地中央。弗莱德右手握着一根稍长的木棍,正彬彬有礼地向周围的旁观者点头鞠躬致意。一个爱热闹的商人友情提供了他一套上好的黑色皮甲,衬得他更加挺拔英俊,看上去颇像一个英武的少年骑士。红焰则双手提着两根略短一点的棍子,不时煽动着周围的人群。他经过的人群总能爆发出响亮的呼喊声,当然,应和他的多半是那些豪放的水手们。

  这是一场颠覆传统的比赛,双方是优雅的人类和粗野的……精灵?

  随着休恩敲响了开场的锣声,两个人慢慢走到甲板中央。直到这个时候,弗莱德也还没有忘记很有派头地向红焰行一个持剑礼。

  两个人对视了片刻,忽然红焰发起了攻击。他双手挥舞着短棍,以极高的速度逼向弗莱德,忽然右手横扫,直袭向弗莱德的左腰。弗莱德树棍一挡,随即直刺反击,两个人就这样缠斗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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