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_穿成苦情剧男主[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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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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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世博会回来后,顾图南他们变得更沉默了,同时他们学习也更加用功了,每个人都在咬着牙,憋着一口劲,却不知道要往什么方向使,就只能越加用功学习。

  就连黄婉娥和颜静姝,心情也变得有点低落。

  就算是她们,也察觉出来了大清国和费城世博会的格格不入。

  身处在古色古香的大清国展区里,望着窗外别国的巨大的蒸汽机、电话、打字机、缝纫机等各式时代新潮发明,她们心中不由产生了浓浓的违和感。

  待到留学生们为国家贫弱而痛哭失声时,母女俩这才终于明白违和感的来源,她们挫败的低着头,眼中也跟着浮现了晶莹的泪光。

  乐景知道,直到2010年,华夏才第一次获得世博会的举办权,上海世博会上,共有200个国家和45个国际组织参加,累计七千万人次参观了世博会,创下了有史以来世博会的最大规模,就像今日的美国那样,后世的华夏充分向世界传达了自己的声音。

  为了走到这一步,华夏足足花了134年。

  乐景知道未来的华夏可以站起来,可以谱写盛世华歌,可是这些年轻的孩子们不知道。

  所以他们年轻脸庞上的迷茫和悲伤是那么让人心碎。

  所以他们日后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那么让人敬佩。

  在世博会上,乐景他们同样也遇到了其他公费留学生。

  他们穿着和乐景他们如出一辙的西装,除了脑后那条顽固的辫子,他们看起来和乐景他们没有丝毫区别。

  两拨人马隔着汹涌的人海遥遥相望,明明同国同族,却泾渭分明,乐景不会忽视他们中的一些人眼中对乐景他们敌意。

  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在战场相遇,然后兵戈相对,互为生死仇敌。

  殊途,不同归。

  乐景和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身,融入汹涌的人群,背对而行,坚定不移的走上了自己的方向。

  他,不会再迷茫了。

  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已经完结,乐景需要开始考虑新连载了。

  老实说,乐景现在压力很重。

  他现在要靠一个人的稿费来养活这么多人,就算他现在的稿费已经提升到了每行75美分,就算他每年都能从约翰公司里获得大笔股份分红,就算他获得了不菲的版权费,他还是觉得远远不够。

  因为乐景未来若想要办学,务必需要更多的钱。

  既然现在他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财富积累,是时候让钱生钱了,他要进行投资。

  至于投资什么乐景还在考虑。

  就在他考虑期间,和乐景他们近乎决裂的公派留学生中间突然爆发了一件大事。

  第二批留学生中一个孩子秋祥若因为过度学习过劳死了。

  那是一个很聪慧的孩子,称得上是神童也不为过了。

  他来美国时11岁,今年也不过15岁。

  这四年期间,他连连跳级,甚至早乐景他们一年考上了耶鲁大学。

  考上大学后,他也没有懈怠,摒弃一切情感和私欲,依旧每天废寝忘食夙兴夜寐学习,所以他的身体一直很不好,三天两头生病。

  这在清国留学生群体中很常见。

  因为国家危难,时不我待,他们每个人学习都很用功,时常生病。

  所以乐景才鼓励号召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好强身健体,增强抵抗力。所以乐景和小伙伴们虽然偶尔会生一些小病,但是很快就会康复。

  可是

  清政府本来就对他们不务正业参与体育运动颇有微词,在乐景他们公然叛逃后,留学事务局的领导班子受到了大清洗,原局长谢笙被罢免。

  而新局长一来,就采用了高压政策,一来就开除了两个信仰基督教的学生杀鸡儆猴,然后反对他们参与体育运动“玩耍”,严令他们和女生保持距离,加强封建礼教对他们的压制包括让他们跪在孔子像前上课,而且时不时因为一些小事对他们大肆斥责,经常对“不听话的学生”动用私刑。

  在如此高压下,以及心中信念的驱使下,秋祥若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一天只睡三小时。

  然后在一天早上,秋祥若再也没醒过来。

  身体的过度疲惫,再加上精神上的压力,让他在一天深夜猝死了。

  乐景虽然和秋祥若不算要好,但是也曾说过话,互相请教过学习问题。

  至今回忆起来,还能清晰的在脑海里浮现他的模样圆润的脸庞,笑起来会露出可爱的虎牙和甜甜的酒窝,是个很懂事体贴的孩子。

  就智商而言,他比乐景,比顾图南和季鹤卿还要优越。

  而且他比乐景他们还要用功。

  他是个努力的天才。

  可是死的太早的天才,就不算天才了。

  因为他还没来得及展露才华,还没来得及一尝夙愿。

  无论他有多么聪明,有多么努力,身上寄托了多少人的期望,现在都没用了。

  他永远的葬在了美利坚,永远无法踏上自己深爱的那片土地。

  秋祥若下葬的那天,竟然是个晴天,阳光明媚,莺声燕语,孩子欢笑着跑在阳光下。

  15岁的秋祥若被安葬在了留学事务局附近的一块墓地里。清政府会派人将他的一些遗物带回国内交给他的父母,在国内或许会给他立个衣冠冢。

  乐景他们出现在墓地时,秋祥若的墓前已经围满了留学生。

  他们沉默地在他坟前伫立,表情僵硬凝重宛如呆板的石像。

  乐景他们的到来终于让石像们的脸上多了几丝人气,短暂的骚乱过后,他们默契的给乐景他们让开一条路。

  乐景走到秋祥若的墓前,轻轻放上一束野菊花。顾图南和季鹤卿紧随其后,也在墓前放上祭拜的白花,接着便是常清鸢他们也放上了花。

  很快,本就堆满了鲜花的洁白墓碑前变成了花的海洋,一簇簇白花黄花簇拥着小小的墓碑,好似母亲轻柔的颊吻。

  这是乐景来美利坚后送别的第二个人。

  他甚至有种预感,这远远不是结束。

  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还会送走更多更多年轻的生命。

  乐景嘴角绷直,心中有条愤怒的毒蛇在怨毒的吞吐着舌芯。

  不像伊莱无可奈何的绝症,秋祥若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他每天能多睡一会儿,能抽出一点时间玩耍,他也不会猝死

  如果他还活着,未来的他说不定能成就比乐景他们还要伟大的事业

  他闭了闭眼睛,强忍心痛,逼迫自己离开这里。

  顾图南他们沉默地跟随在乐景后面。

  就在乐景与这些先到的祭拜者们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细弱的声音突然响起

  “真羡慕你们啊。”

  乐景愕然转头,对上一双双悲怆绝望的泪眸。

  受了秋祥若之死的刺激,乐景竟然真的想明白他要做什么投资了。

  与其投资别人,不如投资自己人。

  毫不夸张的说,乐景的小伙伴们都是这个时代中的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智商和情商都傲视群雄,放在后世那都是清华北大要挤破头哄抢的优秀生源。

  乐景觉得,就算他不替他们支付学费,凭借他们的智商和才能,也能很快找到待遇优厚的工作赚钱当学费。

  既然如此,乐景就更不能浪费他们的才能了,务必要让他们物尽所用才行。

  起码就算真有那么一天,他也不想让他们如秋祥若那般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默默无闻的死去。

  那样实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在六月份的某天,一家名为守夜人的公司成立了。

  他和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守夜人,身在黑夜,守望光明,至死方休。

  乐景是老板,公司的其他员工全都是剪掉辫子的留学生们。

  乐景在仔细比对了各行各业后,发现当前时代,只有文娱这行门槛低,来钱快,而且可以掌握话语权。所以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文娱。

  由乐景对这些小伙伴进行商业化写作培训,并抛出一些后世新潮的灵感和创意,让这些大才子来写小说,写戏剧,画漫画,让他们给乐景打工抵学费,乐景也慷慨的给予了他们一些股份分红。

  这年头也没啥文科生理科生工科生之说,就连热爱机械制造的顾图南,也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能写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写作课上也能写出比美国同学还要优美的英文诗来。

  乐景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这些同学们都是文理全才。

  而且以这些人的智商,也能很快理解商业化写作的精髓,很快就能举一反三。

  要说后世什么题材最为长盛不衰,生命力最持久

  那就是穿越小说了。

  所以乐景首先给这些小伙伴们提出了穿越的这个概念,然后举例说明“对于我们汉族人来说,穿越的话肯定要穿越到明末,抵抗满清侵略,重振我汉人江山,然后在大明发展工业革命,让我华夏成为世界强国。”

  “穿越本质就是想弥补遗憾。既然我们现在在美国,就要根扎本土国情,你们代入一下美国人,想一想美国人的遗憾是什么比如独立战争比如南北战争再比如西部大开发”

  所有人

  大家都一脸震撼,一副被推开了新世界大门的表情。

  原来还能这么搞啊

  乐景又继续说道“亦或者作为普通人的遗憾。比如你没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想不想穿越到过去,和女孩重新开始你穷困潦倒一贫如洗,想不想穿越到小时候好好学习,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走上人生巅峰”这种,则是由穿越引申出来的重生题材了。

  在场众人再次被惊呆了。

  然后乐景又说了穿书,系统,主神,基建,灵魂互换等等后世大火的题材。

  乐景源源不断抛出来的新鲜设定和剧情他们闻所未闻,却勾的他们心潮起伏,浮想联翩,浑身直冒鸡皮疙瘩。

  太爽了这些剧情和构思未免都太异想天开妙趣横生了

  常清鸢听得眼睛都直了,望着乐景的目光仿佛仿佛在看着什么可怕的怪物。

  他哆嗦着嘴唇,惊恐问道“你、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你这些都是从哪里想来的”

  就连顾图南和季鹤卿看着乐景的目光也充满了惊异。他们是这里唯二知道乐景路易斯马甲的人其他人都以为乐景是从一些好心权贵比如艾伦和白珍妮那里获取了资金来资助他们读书。

  但是就算知道自家兄弟是个才华横溢的大作家,但是直面他侃侃而谈抛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构思时,还是让他们忍不住用惊异的目光望着乐景的大脑,好奇其中的构造,同样都是人,他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莫非,这就是天才的世界吗

  乐景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

  他总不能说这些都是后世烂大街的套路

  最终他只能含糊说道“做梦梦到的。”

  于是其他人望着他的目光越发神异,宛如在望着什么下凡的神仙或神棍。

  乐景被他们看得浑身发毛,连忙岔开话题“总之,我就是起了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你们私底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交个大纲,当然不一定非要按照我的想法来,你们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来告诉大家,一起群策群力。”

  季鹤卿是最快给乐景提交小说大纲的人。

  小说名特别简单粗暴,就叫做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参与独立战争,帮助华盛顿他们建国的故事。

  顾图南这个工科生,比之季鹤卿少了一点天赋灵感,但是他会抄啊他看完季鹤卿的大纲后大受启发,照葫芦画瓢,仿照季鹤卿的节奏和格式,写了一篇美国穷小子穿越到南北战争时期,解放黑奴,一步步奋斗成为美国将军的故事。

  常清鸢是第三个交作业的,他写的是重生文,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重生回小时候,好好学习辛苦奋斗,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投资商业和工业,把握了工业革命的浪潮,最终成为美国首富的故事。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题材百花齐放,有人写上帝选取了12个罪犯让他们不停轮回做好事赎罪的故事主神无限流,有人写剧本里的一个角色突然诞生自我意识拼命想要脱离剧本掌控的故事穿书逆袭流,还有人写一对灵魂互换的男女由敌对走向相爱的爱情故事互穿欢喜冤家流

  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大纲让乐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这些小伙伴们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伙伴们的大纲,让他们的剧情更加紧凑,增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接着乐景就让他们去回去写小说了。

  再然后,乐景开始策划推出公司的第一份报纸。

  乐景的新报纸想要站稳脚跟,打进市场,少不了约翰的帮助。

  为了消除约翰的情绪,让他不会产生芥蒂,乐景索性就让约翰也成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让自己要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约翰的分刊,并给予了约翰一个名誉主编的名头后,这个白人男人对乐景的新报纸的热情就立刻高涨起来,开始热心的替乐景筹划他新报纸的发行事宜。

  约翰兴致勃勃问道“报纸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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