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第 36 章_女配风华绝代(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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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

  第三十六章

  程彦突然生出一种自己被调戏了的错觉。

  程彦抬眉去瞧李斯年,李斯年潋滟眸中是盈盈笑意,程彦便明白了,这不是错觉,而是确实在发生的事情。

  她,一个将世家朝臣耍得团团转的安宁翁主程彦,竟然有朝一日被一个清心寡欲的臭道士给调戏了。

  尽管这个臭道士生平最会的便是伪装,说出来的话比山路十八弯还要弯,但这位道士不近女色不喜男色是刻在骨子里的——小时候经常被人当娈童面首看待,这种屈辱感让他生性淡漠,最不喜与人亲近。

  这种人来调戏她,不异于铁树开花。

  可程彦不喜欢这种开花。

  李斯年之前坑她的事情,她还没找李斯年算账呢。

  程彦道:“凌虚子那么超脱自然的一个人,怎就教出了你这种徒弟?道家清静无为,道家上善若水,你的道家经义,全部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殿外清风拂过,枝头上的积雪扑簇簇落下,如大雪飘飞又降临人间。

  李斯年就着窗外落雪轻啜一口茶,浅浅一笑,一如旧日高洁出尘模样,道:“美色惑人心,三清也奈何不得。”

  这句话本不是什么正经话,可自他口中说出来,便了故意调戏人的轻挑感,反而多了几分虔诚的赞美之意,让人根本无法狠下心骂他是个轻薄男儿。

  他静静看着程彦,道:“我本修道心不修道,误入歧途又何妨?”

  他的目光太程澈,让人移不开眼。

  程彦秀眉微蹙。

  这该死的皮相骨相美,美色惑人心,李斯年虽整日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可这句话却是说对了。

  程彦道:“你本就没往正道修,又怎么算得上误入歧途?你的道心是折腾天下,报复世人,也不知道世人做了什么孽,偏跟你这种丧心病狂的人生活在一个时代。”

  李斯年笑了笑,道:“丧心病狂?”

  似乎的确如此。

  他自出生便在三清殿了,他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看他一次,告诉他,要乖,要听话,不要生出不该生的心思。

  他不知道不该生的心思是什么。

  他只知道,他没有拜入凌虚子门下,凌虚子很忙,只有在教授他道义的时候才会见他,旁人不知道他与凌虚子的关系,从不将他当做道士,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在三清殿里,他是没有名分的存在,既不是道士,也不是宫人。

  道士们不与他一起玩,往来三清殿的宫人内侍们见他生得好看,时常拨弄欺辱他,甚至还有那等有特殊癖好的贵人们,也把他当做玩物一般肆意侮辱。

  他对母亲说,他在三清殿待不下去,让母亲带他走。

  母亲的泪大滴大滴便落了下来,一颗一颗砸在他手背上。

  他一下子便慌了神,对母亲道:“我说笑的,我就是想母亲了,我在这里很好,母亲你不要担心我。”

  母亲把他抱在怀里,低低抽泣着:“是我对你不住。”

  “好孩子,你再等一等,我们马上就能自由了。到那时,我带你看天下最美的华京花灯,看完花灯,我们便回梁州,带你回故乡,你说可好?”

  他点头,笨手笨脚擦拭着母亲脸上的泪水。

  自此之后,他再也没有向母亲诉过苦,他学会了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道医不分家,医毒更是不分家。

  他杀人了。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心里怕得很,一个人躲在竹林里,闭上眼,便是那人七窍流血的模样。

  正当他心绪难定的时候,娇娇俏俏的小女孩走进竹林。

  她醉了酒,小脸通红,身披霞光,闯入他晦暗无光的人生,抚平了他心底所有的不安与恐惧。

  她说她还会再来,下次相见,要他告诉她他的名字。

  他点头说好。

  春去秋来,又是一度寒暑,他在竹林等了一日又一日,却始终没有等到她。

  这些日子里,他陆陆续续杀了好多人。

  听人讲,那些人死状凄惨,死因成谜,让见惯死人的卫尉们也不忍细看他们的面容。

  他静静听着,心中一点波澜也没有。

  没有人怀疑到他,他只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存在。

  凌虚子告诉他,被人遗忘,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不置可否,手指转过经书,忽而想起,母亲似乎已经很久没来看过他了。

  母亲死了。

  他终是没有等到母亲说的那一日,他们恢复自由,看华京璀璨迷人的花灯,回故乡梁州。

  大夏的天,变了。

  谢家被灭了满门。

  他在时常等候母亲的地方坐了良久,最后也不过说了一句,母亲,一路好走。

  凌虚子说,天家夺嫡,成王败寇,让他不要恨。

  长公主能让他活着,已经是种恩典了。

  他恨吗?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让天下去跟母亲陪葬。

  凌虚子又告诉他,天命早定,在谢不在李,让他切莫走入歧途,辜负母亲的一番筹谋。

  他垂眸听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凌虚子来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教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凌虚子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困在三清殿实在可惜。

  他淡淡笑着,手指夹起棋子,落在棋盘中。

  仔细想想,他似乎的确辜负了母亲与凌虚子的期望,现在的他,唯有一副好皮囊尚值得称赞,至于其他,一无是处。

  程彦说他丧心病狂,确实贴切。

  李斯年轻轻一笑,道:“丧心病狂?”

  “也好。”

  总好过委委屈屈过一生,一辈子默默无闻,一朝死去,不过是乱葬岗上多了一具无名尸。

  李斯年这般想着,耳畔又响起程彦略带焦急的声音:“你到底与我兄长说了什么?”

  殿外忍冬待人守着,寻常人根本进不来,程彦说话并无顾忌,问道:“他是个耿直人,心中没你那么多的弯弯肠子,又不曾招惹到你,你干嘛要害他?你恨我恨我母亲,冲我们来便是,对我身边的人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李斯年眉头轻动,垂眸饮了一口茶,道:“放心,你这么在意他,我不会要他性命。”

  李夜城的挺好,哪怕身上流着胡人的血,备受世人冷眼,可有这么一个紧张自己的人,旁人的眼光又算得了什么?

  而他,从无一人在意。

  李斯年放下茶杯,道:“我虽不会主动害他,但战场上刀枪无眼,他结果如何,便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程彦一听,越发紧张。

  李斯年见此,便将天山牧场上的洗星池告诉程彦。

  程彦还未听完便炸了:“你与他说这种事,他肯定二话不说便会兵行险着。”

  边疆战事虽然残酷,但她相信李夜城的实力,不会轻易便被胡人取了性命,只要他按部就班执行母亲的部署,待战事大胜,他也能身披战功凯旋。

  可李斯年的法子,却是叫李夜城去搏命——天山牧场是军事重地,又是产马所在,无论是大夏,还是北狄,都十分看重。

  北狄在天山牧场派了重兵把守,母亲数次出兵,皆铩羽而归。

  而现在,让李夜城带一支并不多的人马走剧毒无比的洗星池去取天山牧场,不异于悬崖之上走钢丝。

  若是旁人,或许会觉得此招太险,不一定敢闯,偏李夜城一心渴望立功,哪怕前路有死无生,他也义无反顾。

  有那么一瞬间,程彦认真地觉得李斯年是在让李夜城去送死。

  李斯年瞥了程彦一眼,淡淡道:“北境战事僵持,小翁主难道有其他办法取胜?”

  程彦一时无话。

  她还真没有。

  且不说她对军事一窍不通,纵然略通兵书,可北境形势复杂,夏军又无好马,与北狄作战,天然便落了下风。

  夏军若想在战场上不被北狄甩下太多,只能取回天山牧场,有了天山牧场的良驹,夏军才有与北狄一较高下的资格。

  这个道理她明白,她的母亲更明白,想来已经无数次对天山牧场用兵,皆无功而返。

  如今让李夜城走洗星池取天山牧场,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只是这个选择,或许会搭上李夜城的性命。

  程彦闭目沉思,心乱如麻。

  李斯年见程彦如此,心中有些复杂。

  他知道李夜城在程彦心中位置颇重,只是不知,竟重到这种程度。

  李斯年道:“李夜城是一条狼,你将他当成狗来养,便是浪费了他的天赋。”

  “他的身份,若无不世战功,不可能在大夏立住脚。”

  程彦揉了揉眉心,道:“道理我都懂。”

  可九死一生的事情,她怎么放心得下?

  李斯年敛眉,道:“我保住了世家林立的局面,你不喜,我破了战事胶着的局面,你亦不喜。”

  “小翁主,你的脾气,也太难伺候了些。”

  程彦道:“别扯有的没的,兄长的事情我还没跟你掰扯清楚——”

  话未说完,忽而想起李斯年之前干的缺德事,面上一冷,脾气便上来了,道:“你还好意思跟我替你之前做的事?”

  若非李斯年横生枝节,现在世家独大的局面早就解决了,她不仅不用烦心世家们拖后腿,还能举全国之力抗击北狄,哪还用得着在这里担心李夜城的安危?

  程彦道:“怎么?你还嫌不够乱?”

  李斯年淡淡一笑,道:“这倒不是,只是我忘了提醒翁主一件事。”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他的话说的极慢,一句一句砸在程彦心口上,程彦的眉一点点蹙了起来。

  程彦道:“舅舅不是那种人。”

  “是么?”李斯年浅笑,道:“那他为何只杀了崔莘海,留下了李承璋?又为何一边百般宠爱薛妃生的八皇子,一边又有意打压薛妃的娘家?”

  “因为他知道,如今这些成年的皇子里,只有李承璋继位,才不会如他一般,成为翁主母女手中的傀儡。至于薛妃的八皇子,一个有强势母族做靠山的皇子,路会更好走,不至于像他与李承璋一般艰难。”

  “我的小翁主,咱们的天子,没有你想象中的那般仁弱。一个李承璋,一个八皇子,他为自己想了两条后路。”

  “英王也好,敬王也罢,从未在他的考虑之中。”

  李斯年平静说完话。

  程彦一时语塞。

  程彦垂着眸,殿内的烛火揉着殿外的雪光,映在她过分精致的脸上,在她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她不是没有想过舅舅留下李承璋的用意。

  她从来不信舅舅是一个仁弱之人——一个能杀死自己发妻,又杀死自己两个儿子的人,又能仁弱到哪去?

  只是舅舅待她极好,又待她母亲极好,能给她的,不能给她的,统统都给了她。

  所以她从未质疑过,舅舅待她的心。

  耳畔是李斯年风轻云淡的声音:“小翁主,你为大夏殚心竭虑,可也要为自己留条后路。”

  “你比我更明白生于天家的无奈与残酷。”

  太阳缓缓从云层跃上九天,殿外的积雪开始融化,滴滴答答自长廊屋檐垂下,轻扣在地板上。

  一声又一声。

  程彦闭了闭眼。

  “类似于今日的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了。”

  程彦睁开眼,直视着李斯年,斩钉截铁道:“我一腔赤诚热枕待舅舅,舅舅也当以国士待我。”

  “他不止是李家的天子,更是大夏的天子,万民的天子,也是我的舅舅。”

  飞鸟尽,良弓藏?

  她能做的,不止是帮舅舅对抗世家,更能帮舅舅提供对抗北狄的粮草,将这个风雨飘摇中的大夏重新拉回盛世太平。

  程彦低头抿了一口茶,道:“不过,你的话倒也提醒了我。”

  “世人都有后路,唯独我没有,我是时候给自己找条退路了。”

  李斯年笑了笑,用茶杯遥敬程彦,道:“那便预祝翁主,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条后路。”

  此事就此揭过,二人不再提起。

  仿佛数日前,程彦大怒捅了李斯年一剑,又打了李斯年一巴掌的事情不曾发生过一般。

  二人还是极有默契的盟友。

  李斯年道:“再过一月,便是翁主生辰,天山大捷这种礼物,不知小翁主喜欢否?”

  程彦道:“战前卖命的是我兄长,与你有甚关系?”

  “莫借花献佛,若想送我礼物,便换个其他东西来。”

  李斯年轻笑不语。

  如此又过了数日。

  八百里加急,天山捷报传至华京。

  李泓大喜,说要重赏立下战功的猛士,问一骑当千取下天山牧场的将士名字与家世。

  老黄门双手捧着军报,犹豫片刻,低声道:“李夜城。”

  李泓没听清,问道:“谁?”

  老黄门只得又报:“是镇远侯的独子,身带胡人血液的李夜城,时常跟在安宁翁主身边的那一位胡人。”

  李泓想起来了。

  阿彦身边似乎的确有这么一号人。

  他以前瞧着不像样,还说过阿彦,阿彦笑笑说,什么胡人不胡人,他爹还是镇远侯呢。我就是喜欢留他在我身边,舅舅若是不喜他,我以后少领他在舅舅身边走动便是了。

  自那之后,他便甚少见李夜城了,更不知李夜城也随长姐奔赴边关,还立下了这等战功。

  可立下战功又如何?

  李夜城终究是胡人之子,身上流着胡人的血,胡人在边关肆意烧杀抢掠,与夏人的血仇何止百年?

  岂是区区战功便能化解的?

  李泓曲拳轻咳,没再提重赏李夜城之事。

  程彦丝毫不意外李泓的决断。

  夏人对胡人的恨意是刻在骨子里,李夜城立下的战功,尚不足以洗去他身上的胡人血液让夏人崇拜。

  但这并不代表,李夜城的付出,是毫无意义的。

  这日春和景明,云淡风轻,程彦寻了个李泓没在昭阳殿陪薛妃与八皇子的时间,去找了李泓。

  程彦把之前杨奇文上的奏折翻出来,李泓看了看,皱眉不解道:“阿彦是想执行募兵制了?”

  “是,但也不是。”

  程彦道:“上古时代,禹王治水,将天下划为九州,启后大才,一统天下,立朝为夏,言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夏土。后世苍海沧田变迁,我大夏不复上古时代强盛,被蛮夷小族列土封国,侵扰欺凌。”

  “可是舅舅,哪怕蛮夷不认可我们如今的大夏,但仍是认可上古时代雄霸天下的大夏,我们如今的大夏,与当年启后立朝的大夏乃是一脉相传,他们认可那时候的大夏,便是变相承认我们的存在。”

  李泓微微一怔。

  上古大夏何等强盛,南蛮北狄西戎东夷,无不年年朝贺拜天子。

  而他们的大夏,被北狄欺压了百年不说,就连南蛮西戎两地都不平阔。

  也就是程彦,敢拿现在的大夏攀附上古大夏。

  可转念一想,程彦说的话也颇有道理,身为天子,哪个不想受天下人的敬仰,蛮夷之辈俯首称臣呢?

  程彦的声音仍在继续:“夏之所至,蛮夷皆臣,舅舅,您是大夏的天子,便是天下人的天子,而非华京一地的天子。如今蛮夷作乱,您为天子,当摒弃夏夷之见,以力打力,用蛮夷而打蛮夷。”

  “像李夜城这种人还有很多,他们不被胡人接受,更要受夏人白眼,纵然有心投靠,却也投效无门。若舅舅使用得当,他们将是插向北狄心口最为锋利的长剑。”

  李泓捋着胡须,频频点头。

  他是天子,天下人的人天子,蛮夷都是他的臣子,如今一方北狄作乱,他调取其他地方的蛮夷打北狄,再正常不过了。

  次日早朝,李泓允许募兵制的执行。

  世家们大喜,这可是充实他们实力的大好政策!

  然而这种欢喜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李泓执行的募兵,只针对夏人之外的胡人,招募而来的胡人只受天子统帅,不归任何世家所有。

  这些胡人常年挣扎在关外,不被夏人与北狄所容,听闻只要上战场立了战功,不仅又饭吃,甚至还能封荫蔽子,在大夏有立足之地,个个争先恐后去应征。

  不过数日,便组成一支悍勇不畏死的队伍,由李夜城带领对北狄发起进攻。

  李斯年找到程彦,浅笑道:“将士与战马都有了,下一步,便是粮草了。”

  “小翁主,你何时与我回梁州?”

  作者有话要说:李斯年:是时候开启蜜月生活了~

  程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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