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第 83 章_女配风华绝代(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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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第 83 章

  第八十三章

  程彦并不知道李斯年早已看出了她的心思,还以为自己越发长进了,连李斯年这般精明的人都瞒了过去,心中颇为自得。

  李斯年注重修身养性,对吃的东西并不太在意,平日里只吃一些比较清淡的东西,自从中了千机引的毒后,他原本便不太好的食欲越发不好了。

  程彦听侍女说,李斯年今日只喝了半碗粥,其余什么也没吃。

  看着李斯年越发消瘦的脸,程彦心疼得不知道怎么好,吩咐侍女传饭,要那种清淡又有营养的饭菜,万万不能再是李斯年平日吃的那种,看着清汤寡水的,一点营养也无,她陪李斯年一同吃了几顿饭,便受不了了,她甚至忍不住怀疑,李斯年现在弱不禁风的身体,便是这般吃饭吃的了。

  李斯年明明是个不比她大多少的少年,怎地吃饭作息与老年人一般?

  这样不好,她要把他纠正过来。

  年轻人么,就应该多吃多喝多运动,把身体养得好好的。

  只要身体好了,其他便都不是问题了。

  程彦这般想着,对李斯年道:“我让人做了些清淡的饭菜送过来,我看着你吃,你可不许再跟先前一样,吃两口便把筷子放下了。”

  “你现在中了毒,要多吃点饭,才有力气与身体里的毒素做斗争。”

  程彦说话时的语气像哄小孩一般,李斯年不禁莞尔,道:“好,都听你的。”

  但这个都听她的,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他现在有气无力,甚感疲惫,需要旁人照顾。

  李斯年虚虚咳嗽两声,笑着道:“只是我眼下中了毒,怕是拿不起筷子。”

  程彦便道:“无妨,我喂你就是了。”

  刚才他的精神还足着呢,把她闹了个人仰马翻气喘吁吁,这会儿便如病入膏肓的人一般,说自己没了力气。

  这样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什么拿不起筷子,分明是撒娇耍赖罢了。

  不过,她愿意瞧他撒娇。

  这样才对嘛,十几岁的少年,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撒撒娇,耍耍赖,别整日里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那样多无趣。

  侍女很快将饭菜送进来,摆好之后,又躬身退出了屋。

  程彦搀着李斯年下了榻,随手取下琉璃屏风上李斯年的外衫,给他披在身上。

  虽说地下烧着火龙,屋里暖洋洋的,一点也不冷,但她总觉得李斯年中了毒,现在最是虚弱的时候,不能将他当做寻常人看待,更不能让他受风着凉。

  再者,只穿一件外衫,也费不了什么功夫。

  程彦给李斯年披上衣服,行动之间,不免碰到了李斯年的腰。

  那腰又软又细,手感极好,不比她的差,她下意识便要抽回手。

  可转念一想,她和李斯年都是这种关系了——亲都亲过了,摸一把小腰,应该也没甚么的。

  这般想着,程彦神使鬼差般又伸出了手,在那盈盈小腰间,轻轻握了握。

  真软,真细。

  程彦心中感念,手指又稍稍用了力。

  李斯年眉头微动,侧过脸,瞧了瞧程彦那只放在自己腰间的手,忍不住笑了笑。

  “怎么?”

  李斯年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笑着问道:“小翁主刚为我穿了衣服,这会儿又想将我衣服脱了去?”

  “我哪有。”

  程彦小声辩解着,莫名的心虚。

  倒不是想扒他的衣服,就是有些好奇,男人的腰怎么可以长成这样。

  她所认识的男人中,李夜城英武,身材挺拔,单手便能开重弓,他虽然不是那种膘肥体壮如小山一般的武夫,但也不曾有李斯年这般细软的腰。

  李承瑾病弱一些,身材更为消瘦,可也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甚少去练习骑射,莫说有李斯年的这种腰了,他连李夜城身上的热血男儿应有的英气豪迈也无。

  罗十三是暗卫出身,有时候任务下来了,还要男扮女装去做事,所以他的身体柔韧性极好,腰也纤细,可与李斯年相比,总少了些什么。

  程彦认真想上一会儿,觉得大抵是李斯年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与绝世独立吧。

  程彦道:“我就是好奇,似你这种柔软纤细的腰,纵然是在女子身上也极为少见,你是男子,身材比女子高一些,骨架也稍稍大上一些,到底是怎么长成这样的腰。”

  李斯年握了握她的手,眸光轻闪,问道:“你很想知道?”

  程彦道:“这是自然。”

  大夏的审美并非后世的以瘦为美,这个时代更追求自然美与雍容华贵的美,虽然这般追求,但并不代表着,这个时代不欣赏细腰。

  玲珑有致,蜂/腰/肥/乳是这个时代最为推崇的女子的身材。

  可推崇归推崇,能长成这样的女子委实不多,毕竟腰和胸不可兼得。

  无数女子为了拥有这种身材一掷千金,让不少药房赚得盆满钵盈,堆金积玉。

  李斯年若是有细腰的方子,她拿出去卖,也能换来不少钱。

  想到此处,程彦仿佛看到无数金银财宝在冲自己招手,舔了舔唇,对李斯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方子?若是有,只管将这个方子告诉我,我有药房铺子,按照你的方子调上一些细腰的汤药,有你这位谪仙来做活招牌,想来铺子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李斯年眼底溢出淡淡笑意,低低笑了一声。

  他的小翁主,总是这般,做上一些引人犯罪的事情,说出来的话语却是如此天真。

  李斯年道:“我天生便是如此,并非服用了药物所致。”

  “哦,原来这样。”

  程彦有些失望,只觉得刚才飘在她眼前的金银财宝,这会儿全部不翼而飞。

  李斯年看到程彦一副小财迷的模样,有些想笑,便温声说道:“不过,你若是想要这种方子,我给你写一个也就是了。”

  程彦大喜,连一贯明亮的眼睛此时跟着更加明亮了三分,看着李斯年,像是看着一颗源源不断向她撒钱的招财树,问道:“这种方子好写吗?”

  “好写。”

  李斯年用手轻轻刮了一下程彦的鼻梁,笑道:“略翻几本书,也就写来了。”

  “太好了!”

  程彦一把抱住李斯年,小鸡啄米一般在他脸上亲了亲,道:“你简直是上天派来帮我的。”

  讲真,她现在需要钱,很需要的那一种。

  朝政本世家把持的情况下,大司农形同虚设,以至于国库空虚,连办李承瑛与李承瑾婚礼的钱,都从宫中出的钱,她在培育粮食上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做生意上面,便不大精通了。

  有时候她培育出来了新苗子,世家们找她做交易,摆出来的条件,瞧着是她占便宜,可时间久了她才发现,世家们才是真正得利的那一方。

  她与世家们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朝政上她慢慢将权利抓在了自己手里,可一旦牵扯到银钱,世家们还是占据了上风。

  她很想改变这种局面,但培育苗种和世家们争权消耗了她太多的心力,她实在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更何况,她在做生意上面,委实没甚么天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这个缺点,她这些年从寒门之中挑选了许多有经商头脑的人为自己做事。

  那些人时常对她说,在华京挣钱其实不难,难的是没有东西可卖。

  比如说,女人的钱很好赚,无论是金银首饰,还是一些修身的方子,都是华京城贵女们格外喜欢的东西。

  但金银首饰的铺子多被世家们占领,修身的方子,也只有世家们手上有,他们没有东西可卖,便只能做那等最耗费心力,又不怎么挣钱的东西。

  这些话在她耳边念叨得多了,程彦便上了心,今日见李斯年的腰如此纤细,还以为他有什么灵丹妙方,只想着问他要了来,自己在铺子里也卖上一卖,感受一下日进斗金的生意。

  哪曾想,李斯年的纤纤细腰竟然是天生的,委实叫人眼红。

  不过还好,李斯年哪怕是天生的,他也能写出这样的方子来。

  程彦抱着李斯年亲了又亲,声音像是掺了蜜一般,说道:“你还能写什么方子来?一并给我都写了。下面的人说,药房里只做药的生意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最好有几个旁人没有的方子,这样才能挣到钱。”

  李斯年眉头微动,看着面前抱着自己撒娇的少女,浅笑道:“再亲一下,我便告诉你。”

  她的唇很软,一旦沾了,便叫人欲罢不能。

  程彦踮起脚尖,蹭了蹭李斯年的脸,道:“亲过了,快说。”

  “不行。”李斯年眸光轻闪,说道。

  “怎么不行了?”

  程彦有些不解。

  李斯年便道:“没有诚意了。”

  程彦道:“怎会没有诚意了?”

  她现在看他,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元宝,让人爱不释手,心痒难耐,恨不得日日与他在一起,将他藏起来才好。

  李斯年只是浅笑,却不说如何没有诚意。

  他从宽大绣袍里伸出手,覆在程彦的后颈上,手指微微用力,再稍稍俯身,看着她清澈的瞳孔微微放大,随后闭上了眼睛。

  一吻而终。

  怀里的小翁主俏脸微红,面不施粉,颜色却如朝霞映雪般好看。

  李斯年抬起手,指腹轻轻蹭着她的脸,声音低哑着说道:“这才是有诚意。”

  二人离得太近,李斯年呼吸间的热气洒在程彦脸上,像是羽毛在心头轻轻拂过,让人心里痒痒的。

  而那被他温热气息扫过的地方,更像是着了火一般。

  哪怕此刻没有照镜子,程彦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不像样子。

  这个李斯年,看上去清心寡欲不近女色,怎地沾了她的身,便一改往日的风轻云淡,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李斯年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虽说身体不太好,可身为男子应有的反应还是有的。

  就比如,现在一般。

  李斯年现在面上虽然还能保持清俊无俦的谪仙模样,可是眼睛却很黑,又黑又亮,像是旋涡一般,引着她去往不知归途的路。

  简直就是披着谪仙皮的勾魂夺魄的妖精。

  程彦不敢再看他的眼,便微微偏过脸,道:“如今我诚意也足了,你便把你所知道的方子都写一写。”

  怕李斯年觉得自己干白活,程彦还不忘再加上一句:“你放心,等我挣了钱,咱俩对半分,绝对少不了你的好。”

  “少不了我的好?”

  李斯年轻笑,指腹摩挲着程彦的唇角,道:“既是少不了我的好,我便都依了小翁主。”

  他倒不是在意那些金银财宝,钱财乃身外之物,他所在意的,想要的好,是面前的这个人,这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小翁主。

  见李斯年答应,程彦颇为欢喜,道:“好,都依我。”

  早知道李斯年这般好套路,她早就应该对李斯年下手了,而不是像之前那般,小心翼翼与他说着话,生怕那句话戳到了他敏感的小心思。

  李斯年眼底噙着轻轻浅浅的笑意,道:“劳烦小翁主为我研墨铺纸,我这便为小翁主写了来。”

  “不用这么着急。”

  程彦道:“我听侍女说,你今天只喝了一点粥,你本来便中了毒,若不再多吃点饭菜,那可怎么行?”

  “咱们先吃饭,至于其他事,等吃完饭了慢慢做。”

  她又不是周扒皮,见点银钱便指使着李斯年干活。

  李斯年现在以修养为主,至于写方子挣钱的事情,他们未来有的是时间,不用急在这一时。

  左右谢诗蕴已经答应给李斯年配置千机引的解药了,只待李斯年解了毒,他们便能长长久久地在一块。

  李斯年浅笑:“好,都听你的。”

  程彦笑道:“就应该都听我的。”

  挑明关系后,李斯年对她百依百顺,乖得让她有种如坠梦境的不真实感。

  开心的同时,又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问李斯年的心意。

  可转念一想,李斯年与她相处时的极有分寸的淡淡的疏离,让她根本不敢往他喜欢她的事情上猜想。

  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问过李斯年的心思,李斯年是怎么回答的呢,李斯年说,小翁主,你还小,待你长大了,你便会明白了。

  这就是婉言拒绝么?

  自此之后,她哪敢还自作多情觉得李斯年喜欢她?

  她虽然偶尔也会自作多情,但脸面这种东西,她时常也要捡起来用一用的。

  程彦拉着李斯年去侍女们摆好的饭菜面前,用筷子夹了一块她最爱的芙蓉鸭,喂到李斯年的嘴边,道:“啊——”

  李斯年莞尔,在程彦哄小孩一般的动作下张开了嘴。

  往日他总觉得芙蓉鸭太腻,只有在平日里与程彦在一起吃饭时,他才会敷衍式地吃两块,而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芙蓉鸭是程彦喂的,芙蓉鸭入口即化,有鸭子的鲜美,也有芙蓉的甜香。

  耳畔是程彦娇娇俏俏的声音:“这个鸭子最是滋补,对于你现在的身体有好处,你多一点。”

  李斯年从善如流点头,道:“好。”

  “都听小翁主的。”

  他想过这样的日子,很久了。

  在三清殿时,他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抚琴一个人,调弄熏香也是一个人,天地虽大,却无处为家,他游荡在天地之间,如同孤魂野鬼一般。

  程彦突然间的出现,像是一缕照进他灰暗生命中的暖阳,那么温暖,那么让人向往。

  自此百般算计也好,绞尽脑汁也罢,他终于把那抹阳光留在了自己身边。

  哪怕他知道,现在的她,仍是懵懵懂懂的,并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心意,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来日方长,他们有的是时间。

  笑意又漫上李斯年的眼底。

  他本就生得极为好看,浅浅一笑,如云霁风轻,冰霜初溶。

  程彦怔了怔神。

  回神之后,程彦身体微微前倾,忍不住亲了亲他的脸。

  这样惊才绝艳的一个人,自此之后便是她的了。

  日后若有了孩子,依着李斯年倾城国色的基因,想来他们的孩子也是极为好看的,软软的一团,如她没有见过的李斯年小时候的模样,她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做人的道理,那些李斯年曾走过的弯路,曾有过的剑走偏锋的偏执,她都不要他去经历。

  想到那样的日子,程彦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心头一动,蜻蜓点水般亲了下李斯年。

  李斯年眉头微动,澄澈的眼眸含了水,浅笑着看着程彦,道:“我倒是第一次见小翁主这般开心。”

  程彦怀抱着李斯年,像是抱着一个大玩偶一般晃了晃,声音里都洋溢着畅快笑意,道:“你喜欢我,我当然开心了。”

  能把一个生平最厌恶男女之事的人套路到手了,这种事情值得她吹嘘一辈子。

  说起来崔美人也委实厉害,她暗戳戳试探李斯年好久了,一直摸不准李斯年的心意,甚至还险些被李斯年发了好人卡,而崔美人的那些话,竟让李斯年没有再逃避对她的喜欢,不仅坦然承认,承认之后,还对她言听计从。

  想到这,程彦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好好谢一谢崔美人。

  谪仙般的人被她拐到手,她得送崔美人一个大礼。

  只是送什么礼,她需要好好琢磨一番。

  程彦笑了笑,继续喂李斯年吃着饭。

  情窦初开的年龄,再普通的一顿饭都能吃出情/趣来。

  程彦怕真的擦枪走火,李斯年的身体受不住,便及时喊了停。

  李斯年微微喘息着,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眼眸深了又深,手指拂了拂她的发。

  程彦握了握他的手,道:“小黄门该送折子来了,咱俩不能再闹下去了。”

  李斯年闭了闭眼,再睁开眼时,眼底已恢复了往日的清明与风轻云淡,道:“我陪你一起。”

  程彦本想让他再休息一会儿,可一想他今日什么都没做,只躺在榻上睡觉了。

  病重的人,一直躺着也不是办法,况千机引又是剧毒,找点事情分一分他的心也好。

  程彦道:“也好,我若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情,便能直接问你了。”

  李斯年笑着点头。

  小黄门送来了奏折,紫苏接过,一路送到程彦面前。

  李斯年穿好了衣,坐在程彦对面。

  程彦打开奏折,紫苏与小黄门退下,屋里只剩下他们二人,袅袅檀香燃起,如同云雾一般。

  月下香的味道越发浓烈,程彦便知道李斯年又加重了配料,便合上了看了一半的奏折,对李斯年道:“差点忘记告诉你了,谢诗蕴答应给咱们配解药了。”

  “我怕她又耍什么手段,先让她吃了下有千机引毒的饭菜,又让罗十三在那盯着她,才让她开始配解药。只待明日一早,罗十三便能将解药拿了来,到那时,你便可以解脱了。”

  李斯年颔首,道:“有劳小翁主费心。”

  谢诗蕴对他下的千机引并非全是坏处,最起码,将小翁主与他凑在了一起,哪怕此时他们并非心心相映,可情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也让他心安许多。

  他们已经在一起了,程彦最终也会喜欢他的。

  他有的是耐心与时间,来教程彦什么是喜欢。

  “你呀,干嘛跟我这么客气?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说到这,程彦声音微顿,看了看李斯年清瘦面容。

  鎏金炉里吐出云雾缭绕的月下香,他像是随时都会御风而起的谪仙,千机引的毒性明明那么强,他却像感觉不到一般,面上仍是叫人惊鸿一面的清风朗月,岁月静好。

  程彦瞧了,惊艳之后,只剩心疼。

  程彦放下狼毫,握着他的手,温声道:“你再坚持一晚便好了。”

  “若是疼,便告诉我,虽然我不懂医,更不知道如何缓解你的疼痛,可是你告诉了我,我便想办法分散你的注意力,让你不这么疼。”

  天色已经很晚了,夕阳的余晖染红了窗外的景致,像极了少女情动时羞红的脸。

  程彦的手很软,连带着将他的心也握软了。

  很软很软的那一种。

  李斯年忽而想起,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关心过他疼还是不疼了。

  自母亲死后,再也没有了。

  李斯年垂眸,眼睛有些干涩,再抬头,仍是天生自带风情的眉眼,眸含笑意与程彦道:“好。”

  “我疼了,便告诉你。”

  “嗯,就该这样。”

  程彦便笑了起来,又握了握他的手,道:“你要知道,我总会陪你的。”

  现在是,未来也是。

  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她才舍不得送给旁人。

  嘱咐了李斯年,程彦又开始看折子。

  她与李斯年的婚事,她已经让忍冬去找在军营里训练新兵的母亲说了,母亲虽然军务繁忙,但牵扯到她的终身大事,想来会抽出时间回来一趟。

  等母亲回来了,她便她与将李斯年的事情好好说一说。

  她是天子亲封的安宁翁主,有封地,有食邑,她的婚礼自然是不能太简陋的,只是还有一个多月便是二月十五了,她既然与李斯年约定了这个时间,便不好再去更改,更何况,她早一日结婚,心里也早一日安定下来。

  如此一来,时间上便有些仓促了,婚礼上的许多东西,她便不好按着自己的喜欢去慢慢筹备了。

  但再怎么仓促,能与李斯年结为夫妻,一切都是值得的。

  李斯年的那张脸实在太好看,好看到他哪怕是个傻子,她也愿意将他养在身边,更别提李斯年本就聪明绝顶,有经天纬地之才了。

  能套路到李斯年,是她这辈子做得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了。

  程彦越想越开心,开心到看枯燥的奏折都不觉得无聊了。

  坐在她对面的李斯年瞧见了,摇头轻笑。

  笑完之后,李斯年提起笔,细细写了几个方子。

  他的小翁主既然是缺了钱,那他帮她挣钱也就是了。

  这几个方子算不得什么,真正挣钱的东西,在未来。

  李斯年写着方子,忽然听程彦道:“舅舅今年怎么改了主意,让各地的藩王公主们都来华京朝贺了。”

  为了防止藩王公主们结交朝臣,意图谋反,大夏的规矩是藩王公主们无召不得回京,平日里只在自己的封地上,就连朝贺之事,都是封地的相国代他们前来华京。

  正常的朝贺是在大年初一,李泓仁善,觉得过年期间让各地的相国们不能与亲人团聚,千里迢迢来往华京颇为辛苦,便改成了上元节之后再过来。

  华京的上元节灯会是天下闻名的一景,为了目睹华京灯会的繁华光景,相国们过了年便会前来华京,赶在上元节之前抵达。

  这么多年了,每至华京灯节,华京城内便多了不少各地的相国。

  但这次不同了,来的不是相国,而是藩王与公主。

  他们人还没有到华京,给李泓上的折子已经到了,如今堆在程彦面前的桌子上,个个写满了溢美之词。

  程彦看了只觉得颇为奇怪,便与李斯年说起了此事。

  李斯年手中的笔并没有停,只是道:“小翁主仔细瞧一瞧,是所有的诸侯王与公主都来了,还是来的只有拥兵过万带甲过千的诸侯王和公主。”

  程彦看了又看,抬头道:“都是些地广人多势力大的诸侯王与翁主。”

  李斯年便笑了起来,道:“看来咱们的陛下,又有了新的打算。”

  ——程彦性子执拗,若是执意不嫁李承璋,李泓也没有办法。依着李泓的性子,断然做不出来强迫程彦嫁给李承璋的事情,可程彦不嫁给李承璋,再加上李承璋身后又无强势母族作为靠山,程彦手中的势力,对于天家皇室来讲,终究是个威胁。

  李泓又不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人,更做不出来杀程彦以绝后患的事情,更何况,他也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给李承璋留下足够多的政治资本,待李泓百年以后,李承璋不至于被程彦夺了大夏江山。

  杨奇文已死,杨家不复当年杨奇文在世时的盛况,杨家没了与李承璋联姻的价值,那便换一个。

  藩王与公主们回华京城朝贺,其实是李泓在帮李承璋选新的靠山。

  这些藩王公主们有着自己的封地食邑,大夏又不禁止养私兵,待他们其中一人与李承璋结了姻亲,为了以后外孙的皇位,他们也会帮着李承璋与程彦争上一争。

  想到此处,李斯年忍不住笑了笑。

  权利真是一个好东西,能让原本置身事外逍遥自在的人迫不及待做旁人手中的枪,为旁人出生入死,在所不惜。

  经李斯年稍微点播,程彦也很快便明白了李泓的用意,忍不住道:“舅舅这又是何苦呢?”

  她根本没有与舅舅的儿子们争夺天下的意思,等她做完自己的事情,便会与李斯年一起回到水下的梁王宫。

  那里风景独特,远离人间纷争,谁也寻不到她,她便与李斯年在梁王宫里过自己的小日子,岂不比在华京争权夺势的好?

  可转念一想,舅舅是天子,以他的身份,已经对她退让了许多,他总要替自己儿子们打算的。

  舅舅这般行事,实在再正常不过。

  程彦轻轻叹息,放下奏折,揉了揉眉心。

  李斯年写好了方子,放下了纸笔,抬头便看见程彦轻揉着眉心的烦闷动作,心中心疼,便道:“小翁主无需烦心,此局倒也好破,小翁主若是不忍,便交给我去做。”

  他的小翁主,最是嘴硬心软,况天子待她的确不薄,让她起兵造天子的反,怕是比登天还难。

  可是他们的处境,根本容不得她有半点退让,她一旦退让,追随她的人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她心软,那些要人性命的事情便由他来做。

  左右他手上沾了无数人的血,再多上一些人,也算不得多。

  不过是死后下无间地狱罢了。

  他本就是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恶鬼,如今再下一次地狱,又算得了什么?

  程彦道:“你有什么打算?”

  “这些事,终归还是需要我去做。”

  她的身后是母亲,是李夜城,是许裳,是无数个愿意为她刀口舔血的人,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心软,便叫她们同她一起陪葬。

  李斯年眉头微动,笑了笑。

  这才是他所认识的小翁主,会心软,但也有自己的底线。

  她生来便不是逆来顺受的性子,怎会无端被人欺负了去?

  李斯年笑道:“来的这些诸侯王与公主之中,虽不乏拥兵过万之人,但其心思难测,纵然陛下无法对翁主赐婚,只怕也不敢轻易让李承璋与他们结亲。”

  若是引狼入室了,李承璋的处境岂不是更加艰难?

  “既要有兵,又要忠心耿耿,我心中倒是有一个人选。”

  说到这,李斯年声音微顿,看了看程彦,笑道:“这个人,与小翁主的关系颇为亲密。”

  “若她与李承璋结亲,不但疏远了与小翁主的关系,还会得到军队对李承璋的支持。”

  “裳姐姐?”

  程彦微惊,斩钉截铁道:“不能是她!”

  李承璋那种人,最好一辈子都跟谢诗蕴绑在一起,千万别出来祸害旁人。

  李斯年笑了笑,道:“若不想是她,那我们需要在陛下赐婚她与李承璋的婚事之前,将李承璋给除了。”

  程彦想起李承璋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只觉得阵阵恶心涌上心口,厌恶着说道:“他这种人,早死早投胎。”

  李斯年眸中精光轻闪。

  他上一次见程彦有这种表情的时候,是在程彦得知杨奇文通敌叛国的事情上,恨不得将杨奇文千刀万剐。

  据他所知,李承璋是个谨慎稳重的性子,且在被废去太子之位后,行事更加小心了,正常来讲,是不会让程彦厌恶他到这种程度的。

  究竟李承璋做了什么事,才让程彦如此讨厌他?

  李斯年心中有些疑惑,但并没有问程彦原因,只是与程彦说着如何除去李承璋的事情,以及李承璋死后,如何让薛妃安静不折腾的法子。

  夜色越来越深,转眼又是一天。

  次日清晨,罗十三正欲去程彦的房间找程彦,被绿萝告知程彦昨夜根本不曾回房间休息,而是留宿在了李斯年房间里。

  罗十三眉梢轻挑,颇为讶异。

  作为旁观者,他很清楚程彦与李斯年早晚都会在一起的事情,他意外的是另外一件事——李斯年身中剧毒,还有力气与程彦翻云覆雨?

  怀着这种疑问,罗十三敲响了李斯年的房门,里面传来程彦懒洋洋的声音:“进来吧。”

  罗十三推门而入,鼻翼微动。

  殿里是浓烈的月下香,将其他气味遮得一干二净,他有些闻不出男人事后特有的淡淡麝香味道。

  多半是李斯年体力不济,并没有与程彦行那种事情。

  罗十三眼观鼻,鼻观心,将谢诗蕴调制的解药奉上,道:“属下昨夜盯了一整夜,谢诗蕴不敢在属下眼皮子底下耍花招。解药做好之后,属下先让她吃下,她吃下无事,放拿来给翁主。”

  程彦大喜,连忙收了解药,去里间找还没有起床的李斯年,喂给李斯年吃。

  看到这一幕,罗十三不禁莞尔。

  平日里再怎么要强的一个人,一旦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也会流露几分小女儿神态来。

  里间程彦与李斯年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罗十三自知再继续留在这也没甚用处,便转身出了屋,还颇为贴心地为二人关上了房门。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在一处时总是难免腻歪。

  罗十三轻笑,然而下一刻,他便有些笑不出来了,不仅笑不出来,出身暗卫见惯无数惊涛骇浪而面不改色的他,眼皮狂跳之余,还觉得手脚有些软——长公主李淑身穿软甲,自长廊走来。

  长公主走路带风,停在他面前按剑而立,凤目微挑,杀意顿显。

  他丝毫不怀疑,若他说出程彦在李斯年这睡了一宿的事情,长公主会直接提剑砍了李斯年。

  作者有话要说:罗十三:我只是吃瓜群众,求放过qaq

  李斯年:莫方,小翁主颜控,小翁主的母亲大抵也是如此

  数年前华满京都的程仲卿:呃....那什么,我长得也不差,后来我被长公主一脚踹了_(:3∠)_

  今天依旧是甜甜的一章!

  甜到牙疼的那一种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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