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之篇欲奴-第79部分_奴之篇欲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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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之篇欲奴-第79部分

  果您对国家忠诚,达伦第尔殿下保证绝不会让您和您的家人有丝毫损害。”

  “可是……”将军忽然住了口,他小心地向着窗外看了看,又向中校勾了勾食指,示意他走进些,中校毫无防范地照做了。当中校将耳朵贴进将军的面颊时,将军的目光忽然变得凌厉起来。这个身受重伤连翻个身都无法自己做到的男人忽然猛地挣扎起身子,用右手死死扯住中校的衣领,而后一头撞上中校的鼻梁。

  这真是解恨的一击,我真恨不能实施这一击的人是我。看似高大雄壮的奇利尔中校惨叫了一声,捂住鼻子载倒在地上,像只被痛殴的流量狗一样哀叫着在地上大起滚来。大量的鲜血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涌出,转眼间就染满了他的面颊和双手。

  真奇怪,这个人的鲜血居然也红得像火。

  “去告诉姆拉克和他的主子,想让我克劳福去陷害路易斯殿下,那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克劳福将军挣扎着从床上爬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上校面前。他转过身,背向着我的方向。我想他的伤口被刚才这剧烈的动作绷裂了,一层湿润微红的颜色从他背后的绷带中渗透出来,没过多久就染遍了他的后背。一串暗红色的液体沿着他的脊背滴落到地上。

  “与路易斯殿下相比,我克劳福的声誉、生命……都算不了什么。我的一切都是属于路易斯殿下的,倘若没有殿下,就不会有克劳福这个人……”将军费力地弯下腰,扯着奇利尔中校的衣领慢慢将他拉起来。伤痛让将军每做一个微小的动作都忍不住全身抽搐,他是那么的虚弱,给人感觉只要轻轻一推就会跌倒在地上。可是就算真的如此,奇利尔,那个卑贱的懦夫,在将军面前也根本提不起任何反抗的念头。他拼命地向后缩着脖子,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此时从心眼里害怕面前这个重伤的男人。他的身材高大魁梧,可是却让我忍不住想起蛇的形象。对,就是这样,他就像是一条没有骨头的癞皮蛇被雄鹰牢牢抓住,除了恐惧,再没有什么更多的情感。

  “记住我的话,每一个字都给我听清楚。”将军的左手揪着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拉到自己身边,“谁敢对殿下不利,就先准备好面对我的剑。现在,滚吧,倘若你还打算活得更长,就不要让我再看见你这张肮脏的脸。”说罢,将军松开了手。奇利尔中校就连再看将军一眼的勇气也没有了,他仓皇地逃出门去,连脸上的血迹都来不及擦拭,哀叫着头也不回地飞奔着离去。

  中校的背影刚从门口消失,将军忽然大口地咳嗽起来。一口口带血的唾沫从他的口腔中喷出,这个年长的军人摇晃着身体,伸出手去想要扶住桌子,却扶了个空。正当他踉踉跄跄几乎要摔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已经推开房门跨到他身边,搀扶住了他的身体。

  我要把克劳福将军搀回床上去,却被他执拗地拒绝了。他指了指椅子,示意我扶他坐过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老了,年轻人?连对付那么个孬种都气喘吁吁,难看成这个样子?”将军面色惨白,努力地挤出一个微笑来。

  “是啊,老了,看来我真的老了。早二十年,我一定把那个混蛋的脑袋割下来,挂到旗杆的最上面,让所有的人都看得见。可是现在……”

  “您没有老,将军,一点也没有!”我大声反驳着,“您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连累路易斯殿下。即便再过二十年,像那种天生的废物您一只手也可以打倒他。您永远都不会老,一个战士战斗的心永远也不会老。”

  “再过二十年……”将军惨然笑了笑,“只怕我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这时候,房门打开了,将军忠心的侍卫长、坎贝尔少校推开门走了进来。他看见将军的模样,慌张地想要往外跑,却被将军喊住了:

  “回来,坎贝尔,不必去找医生了,我用不着他们。”

  “可是,将军……”

  “我说不用就不用,坎贝尔。”将军微笑着摇了摇手,可他坚决的口吻却让人无法质疑,“把我的酒拿出来,坎贝尔,我知道是你把它们藏起来了。”

  “可是您的伤……”少校想要拒绝。

  “我说拿来就拿来,别管什么狗娘养的伤不伤了。”将军提高了嗓门,忽而又沉静下去,“我只是想和它们告个别。”

  我心里一惊,从将军的话里,我听出了决绝求死的味道。

  常年陪伴在将军身旁的坎贝尔少校同样察觉到了这句话中异样的不详,他激动地问道:

  “您想干什么,将军?”

  “我想干我应该干的事,坎贝尔。”将军坚定地回答道,而后对我说:“中校。对不起了,我让你白忙了一场。看来我的生还是个错误,现在,到了我弥补这个错误的时候了。”

  “您怎么会这么想?”我抗议着,“现在还远不到走这一步的时候,没有确凿的证据,他们不能把您怎么样!”

  “和我没有关系!”将军忽然对着我大喊道,“你不明白吗,中校?他们的目标不是我,是殿下,一直都是!”

  “证据?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找出一百个人来指控我。他们可以说,在战场上亲眼看见我受到德兰麦亚人的夹道欢迎,再可笑的事情他们也编造得出。他们可以把战败的罪责统统推到我的头上来,他们做得到。”

  “我不怕这些,我只担心殿下会不顾一切地来救我,这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殿下陷得越深,陛下对他的猜忌就越重。我不能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就算我能够证明我的无辜,难道你要叫我像个囚徒一样站在罪犯的牢笼中听凭他们审判,乞求他们宽恕吗?他们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你让我怎么能忍受这样的侮辱!”

  “将军……”忽然,坎贝尔少校目露凶光地插口说,“他们的营地中现在不足八千人,只要您一声令下,我们……”

  “糊涂!”将军一口回绝了少校的建议,“他们正等着我这样做呢。这样一来,不仅我坐实了这个罪名,路易斯殿下更难逃其疚。你这是把对付殿下的刀亲手放到他们的手上去啊。”

  “但是将军,您不能就这样毫无意义地放弃掉您的生命啊!”我焦急地大叫着。

  “毫无意义,你真的这么认为么?”将军忽然微笑起来,脸上甚至显露出几分得意,“这是最好的办法了。让我死在这里,把我的死讯立刻散播到全军,克劳福将军,重伤不治,以身殉职。太妙了,他们怎么往一个被敌人杀死的人头上扣一顶通敌的帽子呢?我一死,殿下安然无恙,与我的名誉也没有丝毫损害,更能保全我的家人,让他们享受更大的荣誉。而姆拉克那个混蛋,恐怕就只能独自承当这场失败的后果了。毫无意义?错了,中校,死现在是我最有力的武器。那群混蛋肯定不会猜到我会主动放弃生命,我就要让那群卑鄙怯懦的孬种知道,‘劫掠之虎’即便是死也绝不放弃战斗。”

  “坎贝尔!”将军高喊着。

  “听从您的吩咐,将军!”坎贝尔少校笔直地向自己的长官行礼。他的眼中已经满含泪水,脸上流露出无限留恋的软弱表情。可是我知道,这正是这个军人最坚强的时候时候,无论将军命令他做些什么,即便是空手去与一头巨龙搏斗,他都绝不会畏缩。

  “我死后,立刻把我的死讯传遍全军,我要让每个人都知道我是重伤不治,你明白吗?”

  少校已经哽咽得无法回答,只能拼命点头接受了将军的命令。

  “至于你,中校……”将军叹息了一声,“……我对您有个请求。”

  “请您吩咐,将军。”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完全把自己当作了这个忠诚将领麾下的一员。

  “我求您把我的死讯带给路易斯殿下,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他。请您转告他,退让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无论如何勉强,还请他举剑迎敌。我已经……无法再继续……跟随在他的身边了……”克劳福将军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现在我只能相信坎贝尔和您。他们都认识坎贝尔,他绝没有机会接近殿下。所以,我恳求您务必帮我这个忙。”

  “我保证!”这是我用我全部的身心作出的承诺。

  当将军高举起一杯毒酒时,这个勇敢的战士还颇有精神微笑着对我说一句:“对不起,中校,这一杯酒我不能与您分享了。”

  在我模糊的目光中,一个山川一般高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那是一个战士的身躯,即便到死,他也没有放弃过战斗。

  我看不见一个将死的将军。

  我看见的,是一个单人独骑横刀立马向着敌人发起决死冲锋的伟大战士。

  第十九卷归途第一百六十五章回家。回家?回家…

  里德城,原德兰麦亚王国西北商业重镇,是晨曦河中游的第二大港口,交通便利,盛产纺织品、酒以及各色手工制品。这里出产的麦酒入口清爽、回味悠长,在整个法尔维大陆都相当有名。

  正因为如此,现在这里成了温斯顿帝国德兰麦亚占领区的首府。德兰麦亚总督、温斯顿帝国王储路易斯太子的府邸就在这座城的东北方向。

  从东门进入城市,直行大约四千步就到了中央广场,广场上矗立着一座美丽的海神之女、水手的保护者依莲娜的雕像。平时,广场上总是摆满了买卖杂货和食品的小摊,做小买卖的生意人聚集在这里,大声吆喝着招徕过往的顾客。广场西北角有一家水果店,店老板萨拉斯总是把最鲜亮的水果摆在显眼的地方,在上面撒上些水,让它们看上去格外漂亮。如果你要去买他的货物,那可千万要小心,因为他总有办法把不新鲜的水果放到你的袋子里,然后多挣你三、四个铜板。

  在水果店旁边卖肉的朗斯科是个高大魁梧满脸横肉的家伙,他粗壮的右臂上有一个蝎子的纹身,最喜欢在切肉的时候豪迈地用刀,把肉沫溅得四处都是,以此显示着自己的力量。其实他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女士或是可爱的孩子去买肉,他总会便宜几个铜板,或是赠送一副下水。

  药剂师埃尔德痴迷象棋,闲暇的时候,他总会拉着裁缝普朗克坐在棋盘前下一盘。在他下棋的时候你最好不要找他取药,因为这时候满脑子都是棋局的药剂师很容易搞错你要的东西。不过,倘若花店年轻漂亮的桑塔格小姐从他的店铺前走过,他就会立刻放下棋子,冲到店门外殷勤地和她打招呼,有时还会送给老桑塔格先生几副治咳嗽的药。每当桑塔格小姐向他微笑道谢时,我们的药剂师就会红着脸幸福地微笑起来,这时候你来买药就会格外地便宜。

  沿着广场大道向南转,有一间总是开着门的酒馆。在酒馆粉刷一新的房顶上,有一块用熟铜打造的“马蹄铁”字样的招牌。进到这里,你就来到了这个城市最充满活力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听到最爽朗的笑声,品尝到最醇厚的酒浆,把所有让人忧烦的事情关到门外,去和独腿的酒馆老板赌酒争胜,然后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像堆烂泥般幸福地倒下。若你早来几年,或许可以在柜台后面看见一个少年狡黠快乐的面孔,那个少年喜欢看着酒客醉醺醺微红的面颊,看他们语无伦次地大吵大嚷,让自己的身心彻底放松,然后在酒桌上昏昏睡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少年爱上了这种感觉: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每个人的生活不都应该像这些贪杯爽朗的人们一样嘈杂而幸福着吗?

  现在,已长大成丨人的少年正徘徊在十字街头,茫然地凝望着这片熟悉的街景,不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自己已流逝的这段岁月。酒馆中,他所熟悉和向往的生活可能仍在继续,只需穿过一条街道,就可以走进酒馆的大门。

  可是这近在咫尺的距离却又如此遥远,让少年的心中感到自己永远都会不去了。

  那种幸福的喧闹、放纵的欢乐,被多年来始终围绕在他身畔的无边血色浸染得失去了光彩,那平静如昔的街道恍若一道分离生死的鸿沟,将这端的少年和那端的酒馆远远隔绝开来,分明地组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那少年正我,杰夫里茨·基德,一个成为了军人的酒保。

  克劳福将军逝世的当晚,我手持着通行文件走出了军营大门。这是三个多月以来我第一次独自行走在大路上,没有看守、没有卫兵,没有一双警觉的眼睛始终盯着你的后背,随时提防着你的逃脱。

  从走出大门的一刹那起,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一个俘虏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从这自由的呼吸中找寻一些让人欢愉雀跃的东西。可那口轻柔的气息此时却像一块大石一样重重地压在我的胸口,让我连呼吸都变得酸楚起来。

  我无法忘记这自由是如何得来的,它的代价是一个忠勇军人的生命。这巨大的代价让我的胸怀难以舒展,我回过头,顺着身边这些温斯顿人垂泪的目光望向克劳福将军的住处。在一刹那间,我甚至想跟随着这一道道沉默的人流,去送我可敬的敌国友人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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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星空烂漫,似是友人在呼唤我名。

  可是,我的双脚拒绝向着那个方向前进,我的良心压迫着我的愿望,将我的心拉向与它相背的另一侧。

  我不能回去,在这个时候,因为一个承诺。那是一个军人的承诺,更是一个朋友的承诺。倘若我就此背叛了对克劳福将军的诺言,像现在这样回到圣狐高地,我一定会厌恶我自己。

  倘若我辜负了一个朋友最后的嘱托,让他含冤枉死,你让我还有什么资格去面对更多的友谊?

  我收回了自己留恋的目光,将自己的双脚踏上通往里德城的道路。在那个昏沉黑暗的方向,一场未知的阴谋权变正在等待着我。我就像是一条破烂的舢板,驶入了一道注定会被载入历史的巨大涡流,随时都有可能被它吞没。

  我不敢保证姆拉克中将是否会拦截克劳福将军向路易斯太子派遣的信差,走出军营不远,我就换上了一身平民的行装,一路无事地来到了里德城。

  说来也奇怪,经过这多年的争战,我对“家”的概念淡薄了许多。有时偶尔想起那处热闹的酒馆和我上了年纪的父母,虽然也会心头一阵温暖,但过不了多久,也就随它去了。

  可当我站在里德城门口,看见我熟悉的街道,望见我家中的庭院时,一道温热的流体猛地涌上了我的胸膛。我忽然意识到,我到家了。我慌了,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样强烈的情感。穿过城门,我紧贴着路边,用右手的食指擦着路边的墙壁。粗糙而又细腻的触觉抚摸着我的手指,将岁月流逝在我微痛的指尖上。那是一种真实的感觉,真实的有些残酷,让你不敢去想,不敢去感受。

  我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我想哭,可却又找不到自己的泪水。

  我就这样失神地向前走着,直到酒馆的大门映入我的眼帘,我才忽然回过神来: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应该去干什么?我背负着一个好人的死亡,还带着众多友人盼归的愿望。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聪明伶俐深受酒客喜欢的小酒保了,我是个军人,在我朴素的装扮下是一副包裹着铠甲的坚硬的心肠。经由我的手放出的鲜血比它端起的美酒还要多,浓重的杀戮味道不时地从我的指缝里透出来,时时支配着我的灵魂。每当一个陌生的男人接近我时,我首先想起的已经不是向着他微笑问好,而是想着如何在他有所动作之前干净利落地结果了他。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暴力欲望,才能将自己的眼神从他身体上最致命的几个地方移开。

  曾经的酒保失落了他的生活,如今的军人抗拒着他的回忆。回不去了,我们,酒保的杰夫和军人的杰夫,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独腿老基德所宠爱的次子,也不是佣兵皮埃尔淘气的幼弟了。我的回归只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甚至会连累他们,让他们冒生命的危险。

  我宁愿他们忘记了我,习惯了我不在的日子,认为我……

  ……认为我已经死了,这样或许更好些……

  带着克劳福将军的嘱托,我离开家门,走向总督的府邸。总督府位于里德城东南方一条僻静的街道上,一道高墙将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刚拐入这条街道,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背心一阵发凉,心头升起一种异常的警觉。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周围都是些服色平常的人,有的正低着头慢慢地游荡着,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路边低声地交谈着,似乎与其他街道上的行人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街道有些古怪。

  正当我觉得诧异的时候,一个身着礼服的贵族挽着一名贵妇人的手转过了街角。看见行人,那位女士用扇子掩住了口鼻,用厌恶的目光斜着瞥了一眼从身边经过的行人。那位绅士似乎察觉到了女士的不妥,领着她走到行人较少的街对面去,殷勤地将她让到靠墙的道路上,用左手护住女士,让她不受行人的侵扰。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明白了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别扭:一个平民百姓会怎样经过一位大贵族的府邸?昂起头,懒散地溜达着,如同是在做晚餐后的散步,像这条街上许多人做得那样?不可能!通常,一个平民要经过贵族的门前,会选择靠门较远的道路一侧。即便一定要从门口经过,也会弯腰低头快走两步走过大门,绝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趾高气扬悠闲懒散,甚至还有胆量向大门里瞧上一眼。

  也就是说,那些人根本不是普通的行人,他们会是谁?如果是殿下的侍卫,那根本不必如此隐秘地行动。倘若不是侍卫,那就是……

  一个胖子从我跟前经过,仿佛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冷,带着几分狐疑和警觉,仿佛想要一下子看穿我这个人似的。

  他没有看穿我,我却看穿了他。他肥得能挤出油来的脸上分明地写着两个字:密探。

  我吓了一跳。经历了克劳福将军的事情,我知道路易斯殿下的处境不妙,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被温斯顿人誉为“军神”的卓越将领居然会落到家门口密探横行的境地。他们的目的会是什么?我猜不出,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监视着太子殿下,也或许是克劳福将军的死讯传到了这里,他们特意在等待着为将军鸣冤的信使。无论他们想干什么,看得出,我的突然出现都已经引起了这些不友好的家伙们的警觉。恐怕现在就算我若无其事地从这里走开,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里实在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地方,除了一些贵族的府第,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建筑。普通的平民即便是闲逛,也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每一张现在这里的陌生面孔都是可疑的。

  我心头一动,拉住了那个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胖子。

  “先生,劳您的驾……”我咬着舌头,带着南方绿叶平原上特有的口音说道。

  在我拉住那个胖子手臂的一刹那,他的右手飞快地向自己的怀中探去,在我说话时又瞬间停了下来。我瞄了一眼他左胸的衣襟,那里打起了几条不明显的褶痕,隐约勾勒出一柄匕首的外观。

  “请问您,鸢尾花酒馆怎么走?那是我舅父的产业,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做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问。

  “鸢尾花酒馆?”他皱起了眉头,然后摇着头对我说:“没听说过。”

  如果他听说了才奇怪,早在八以前,这家旅馆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而挤

  “我的表亲说,它就在……恩……戴……戴斯特大街上。我是一路沿着路牌找过来的,结果走到这里却迷了路……”

  “戴斯特大街?那在城市的另一侧,往西走,这里的戴思乐街,戴思乐,明白吗?你走错地方了。”那个胖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了指城市西侧。看起来,我的表演博取了他的信任,周围不少人都露出了鄙薄的笑容,随即放松了对我的警惕,向着街道两侧缓慢地走去,等待着从下一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某些蛛丝马迹。

  “哦,我真蠢!谢谢您,先生,要不是您,我恐怕三十年也找不到地方。”我摆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攥住那胖子的手拼命地摇着,“如果您有空,请务必来酒馆坐坐,我一定要好好请您喝两杯,答谢您的帮忙。如果方便的话……”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胖子厌恶地甩开我的手,“我还有些急事,请您离开吧……”

  我走一边频频回头摇着手对他喊着:“多谢您,先生,多谢,愿至高神保佑您。”一边加快了脚步。在我转过街角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见这个胖密探掏出一块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手帕,用力擦着被我握过的手臂,正对着从他身边经过的另外一个人低声抱怨着:“该死的,遇到一个不识字的乡巴佬……”

  离开这条街道,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仔细思考着接近总督府的方法,可是脑子里一点主意也没有。照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路易斯太子。不,或许可以,在太子被他狠毒的兄弟杀死之后,我或许有幸可以观看他的葬礼,可是克劳福将军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进出总督府的必经之路上找了间小旅馆,挑选了一个靠窗的房间住了下来,希望当路易斯太子出门的时候,能幸运地拦住他。这法子不太保险,但却是我唯一能想得出的办法了——起码这比让我被一群密探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僻静的林荫道上要强得多。

  像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五天。我不敢离开房间,生怕错过了殿下出行的车驾。每天我都是在犹豫和困惑中度过的:我很想回一趟家,我想知道父母的身体是否还健康,皮埃尔是否结束了自己的冒险生涯。我想再亲手抚摸一下盛满了我同年会议的酒馆柜台,摸摸那些掉了漆的木头。不知道在柜台左边的夹层里,我攒的四个金币是否还在那里,那是我花了两年时间积攒下的一小笔财富,这是我童年梦想的开始,我希望能够积攒足够多的金币,在另外一座城市再开设一家“马蹄铁”酒馆;我希望这个名字的酒馆能够遍布整个法尔维大陆,让每一处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真挚的欢笑和幸福。

  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

  “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十九卷归途第一百六十六章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惊的是它的眼神。那绝不是属于一头驯良的牲口的眼神,那两道凶狠的目光中带着绝不妥协的野性,将这匹骏骥不可驯服的骄傲显露无余,让人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呼啸山林的食肉猛兽。它跑得是那么迅速,以至于在人们的眼中只能留下一道流动的光影,而无法捕捉到它明晰的身形。许多做买卖的小摊被它撞翻在地,各色小物件撒得满地都是。不少人试图阻拦它,却都无力抵挡他健硕的身躯,被撞翻在地。在这条大街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拦这匹马匹中的健者,每个人都只能徒劳地看着它胡作非为,等待它平息下自己的怒气。

  “啊……”一个惊恐的声音从右后方刺入我的耳中,我回转头来,看见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姑娘被忙着躲闪惊马的行人撞倒在了路中央,她似乎扭伤了脚踝,右手痛苦地抚摸着自己的右脚,左手挽着的篮子倾覆下来,几个小巧可爱的面包从篮子里滚了出来,瞬间沾满了尘土。这个可怜的姑娘眼睁睁地看着那匹高头大马迅速地接近,却已经无法躲闪。发了狂的骏马并没有因为有一个行人阻拦了道路而放缓脚步,事实上,这个居然敢挡在它面前的小东西更激起了骏马的狂气。惊马看起来更加愤怒了,它伸长了脖子,两只眼睛直瞪向倒地的姑娘,径直向她冲了过来。

  那姑娘绝望地睁大了眼睛,目光就好像两颗正在陨落的流星般闪亮动人。她害怕得已经忘记了尖叫,只是这样张开嘴看着,看着那头魔兽般的巨大牲口冲着她仰起蹄子。她的嘴唇馥郁饱满,就像是一支刚刚绽放的郁金香。两排牙齿从她的口唇中露了出来,尽管它们略有些发黄——那与这姑娘的身份是相称的,但却排列得很整齐,形状也很漂亮。和我见过的许多姑娘相比,她绝算不上美丽,脸上还带着些灰褐色的雀斑,皮肤显得有些粗糙,但她的五官和谐小巧,皮肤下透露出青春健康的红润色泽。这只是个普通的城市少女,或许是某个贵族家中的侍女,或是某个规矩的小户人家的闺女。在像里德这样的大城市里,这样的姑娘或许有两万个也不止。

  可是只有她,在这个时候,跌倒在那里,无助地等待着别人的帮助,或是等待着被健马踩踏的可怕命运。

  这时候,我想某些事情发生了。

  一瞬间,许多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淡去:回家的渴望、克劳福将军的嘱托、弗莱德和我亲切战友们的等待……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它们的颜色,随着这整条街道一起在我的眼中暗淡下去,唯一明亮清晰的,是那一双惊恐绝望的大眼睛。我的心头一阵抽搐,一种豪迈壮烈的情绪忽然从我心底涌起:

  我不愿看见这双美丽的眼睛带着忧伤和痛苦,我不要这双明眸的主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这张可爱的小脸蛋永远绽放笑容,为了这些,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哪怕那需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觉得我在飞。

  四周的景色飞一般向我的身后退去,我忽然感觉到来自脚底的力量,这种力量急促地点击着地面,支撑着我的身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飞奔。在我的双腿有力的奔跑之下,大地似乎都变的柔软而有弹性起来。

  如果你想拦下一匹惊马,那就绝不能站在它的面前。骏马奔跑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足以将面前的一切阻碍——当然,如果你是只食人魔或是牛头人,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最好的作法是:在它向前疾奔时,忽然从一旁出现在它面前。本来就神志不清的马匹这时很容易因为再次受到惊吓而扬起前蹄,这就是你抓住缰绳驯服它的最有利时机。

  我正是这样干的。

  我抢在惊马之前跑到了那姑娘身侧,忽然丛左侧冲出,站在惊马的面前,口中还粗豪地大喝了一声。这时候,我距离那匹马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它从口鼻中呼出的气息直接喷吐在了我的脸上。

  即便是健壮如斯的骏马,也被我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不速之客惊吓得扬起前蹄。这时候我才真正发现这匹马究竟有多大:它的身板几乎有两个我宽,当它扬起前蹄时,我甚至跳起来也摸不着它的鼻子。

  幸运的是,我不用抓它的鼻子,只要抓住它的缰绳就够了。

  猛然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我的右手臂上端传来。我只觉得右肩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好像有两块肌肉被直接从骨头上撕裂了一样。我的胸口一阵发堵,嗓子眼里甜甜的,似乎想吐出些黏稠的东西,却又吐不出来。

  惊马并没有就此停止脚步,尽管放慢了速度,但它仍然拖着我继续向前踏去。我被踉跄着向后拖了好几步,一口气憋在胸口,怎么也无法呼吸。那个姑娘傻了一样瘫坐在地上,似乎还没反映过来发生了什么。

  惊马不安地摇动着脑袋,似乎是想要甩脱缰绳的束缚。它的眼中好像只能看见那可怜的姑娘,即便被我拉住了缰绳,仍然拼命地向前迈去。转瞬间,它已经来到了那姑娘身边,再次高高扬起前蹄,迎着那姑娘的脑袋当头踏下。

  一阵不知道从哪里涌上来的力量忽然贯穿了我的手臂,让我的胸膛发热,全身的骨骼都在咯咯作响。这时候,似乎是某个神附上了我的身体,又好像是我借用了哪个魔鬼的力量,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要炸裂开来,即便是一座高山站立在我的面前,我也能将它推倒。

  “啊啊啊啊…………!”我听见野兽般狂野的嚎叫声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而后我抓牢了缰绳,腰腹猛地发力,奋力向前一扯……

  人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在一些紧要的时刻,他们可以发挥出超越自己极限的力量和能力,干出许多连他们自己都会为之震撼的业绩。

  一截缰绳留在我的手中,它的一端已经被我扯断了,另一端仍系在马嚼子旁边。

  骏马横卧在地上,口角流血,脆弱地嘶鸣着。它的嘴巴不自然地向一边垂着,我想它的下巴也许断裂了。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办法治好它:它是匹好马,只有第一流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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