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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之篇欲奴-第99部分

  那瘦弱黝黑的少年伸出手去,手上带着似乎永远也洗不掉的黑色油腻。

  看着那肮脏的手,衣着光鲜的孩子皱了皱眉头,摇着头走开了。自始至终,他的表情里都带着几分恍惚,仿佛正行走在这里的只是他的躯体,而他的灵魂早已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少爷,求您了,施舍点吃的吧。小迈克,我弟弟他快饿死了……我叫汤米,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求您开开恩吧……”那少年跟在他身后,痛哭着哀求。这眼前的孩子或许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弟弟?他在哪?”那华服孩子的眼睛闪动了一点怜悯的光芒。

  在一堆腐朽的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窝棚中,另一个褴褛的孩子正在被当作床铺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他的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眼无神地睁着,口中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求您了,少爷,救救他,求……”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窝棚里,哥哥将弟弟搂抱在怀里,沉默地哭泣。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汤米,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抓住他,抓住这个小偷。”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唯一令弗莱德庆幸的是,小巴克夏引着众人都来追赶自己了。这样一来,汤米应该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报到,可不要在这时候出了什么岔子啊。

  “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为什么要有“替身”?为什么贵族的孩子犯了错误却要惩罚一个好孩子?十六年来,他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而他所接受的一切教育都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他刚刚发觉自己已经麻木沉默了十六年,这个发现令他惊奇:对这这样一张丑恶阴险的面孔,他是怎样熬过这十六年的?

  “好吧,现在就是你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弗莱德面无惧色地迎着几乎二十个贵族少年冲了上去,在对手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一拳砸在了小巴克夏的鼻子上。

  一阵像小狗受伤后的哀鸣从这个一向趾高气扬的少爷嘴里发出去,酸软的感觉让他止不住自己的眼泪。或许是生平第一次痛觉让他感到难以置信,他半天也没想起做任何动作。

  弗莱德迎着挥来的棍棒将小巴克夏摁倒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打着他的鼻子。鲜血涂抹在他漂亮高挑的鼻梁上,他杀猪般地尖叫,高喊着“拖开他,拖开他。”

  一个空手的人毕竟抵不过雨点般的棍棒,很快,弗莱德就被一棍重重打在背后,从小巴克夏身上翻落下来。

  “打死他!”小巴克夏捂着鼻子吆喝着,“他袭击贵族,打死他!”

  很快,不计其数的重击就让弗莱德失去了痛觉,落在身上的棍棒仿佛是在直接挤压着他的生命,而不再刺激他的神经。虽然他极力保护着自己的头部,可仍旧渐渐地昏迷过去。

  “弗莱德!”汤米的声音从巷口传来。他在奔逃时发现身后失去了朋友的踪迹,生怕弗莱德遭受了什么不测,忙回过头来找他,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在木棍下奄奄一息。

  “不要啊……”汤米冲进人群,试图把这群高贵的冷血动物们拉开,挽救朋友的生命。

  “还有他,他也是个小偷!”发了狂的小巴克夏又把目光指向了汤米。小偷?他才不会管这种无聊的事情。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地发泄,为自己伤在一个“替身”手下进行报复。

  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群手持武器的凶手,终于,汤米被打倒在地。他尽力扑倒在弗莱德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友人,直到那群少爷们打得疲了累了、扬长而去,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直到自己也失去意识……

  ……

  “弗莱德,你知道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汤米温和的声音回荡在弗莱德的耳边。

  “我不知道。”忽然被朋友这样问起,弗莱德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因为我欠你的。”

  “不,汤米,你一点都不欠我的,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愿意的。小巴克夏把我当玩具,平民们把我当帮凶,只有你愿意接近我,陪伴我,让我成为一个真正有感情的人。我的朋友,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我欠你的,不是因为你教我识字,也不是因为你常常来给我送吃的,让我不至于饿死。对,我很感激你,真的,我永远感激你。可我最感激你的,是你给小迈克的那半块饼干。”

  “我……我没能救活他。”弗莱德沮丧地说。

  “可你让他看见了希望。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小迈克忽然说话了,他问我,那个人是谁?他的衣服那么漂亮,他是个国王吧。”

  “我说是的,一个国王要把所有孤苦的孤儿带走,给他们好多好吃的,让他们睡在绒毯上,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他问我,你去哪里了。我告诉他,你去拿吃的了,或许回来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辆马车。迈克他见过马车,真正的国王的马车,四匹马拉着的那种。他总希望自己能坐一回这样的马车。”

  “他死的时候很开心,真的。他临终的笑容让人羡慕。我的朋友,你给我的一切我都能偿还你,可只有这半块饼干不能。你让小迈克带着幸福的期望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永远无法偿还你。”

  “好好活着哦,弗莱德,你是我们的大人物呢。要把我的那一份也好好的活出来。还记得吗?我可是要当个了不起的贵族,让穷苦的孩子们都能得到幸福的呢。这件事看来只能让你去办了。”

  “你要走了吗,汤米。”看着故友的影子在面前渐渐变淡,弗莱德慌张地喊着。

  “答应我,你要当个国王哦,当个了不起的国王。”温和的声音从影子消失的地方传来。

  “我会的,我答应你,我会是个国王,一个了不起的国王,那是我对你的承诺,汤米。”从梦中惊醒的弗莱德向自己的亡友保证着,泪水已经将他的枕巾湿透了。

  ……

  “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雷利的小脸笑嘻嘻地凑过来,看着弗莱德说。

  “是吗?他说什么了?”达克拉听到了这个消息,咋呼着跑过来从热闹,“是不是梦到什么漂亮小姐了……”

  “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吧。”拉玛啃着猪蹄头也不抬地说。

  “你说,你是个国王。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是国王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小兵?”

  “国王?你居然作了个这么威风的梦啊。国王的府邸漂不漂亮?是不是门口还有几个石狮子之类的?”

  “那是我的外号,一个朋友起的。我梦到他了。”弗莱德沉着脸扭过头去,掩饰着自己湿润的眼角。

  “那是你给我的称呼,朋友。那就让我尽力把它变成现实吧。”

  故事外的故事外传约定,来世的等待

  热闹的市集,喧嚣的人群,远道而来的商人摆出希奇的货物,吸引着女人和孩子们的目光,杂耍艺人们在场地间作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动作,引得围观的人群时而惊呼,时而大笑。

  一家三口正跟随着人群走动着,高大健壮、相貌堂堂的父亲慈爱地将儿子扛在肩头,温柔美丽的母亲走在他们身旁,不时提醒着孩子不要乱动,免得摔伤。

  “拉夫特先生早,太太您早。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才几天没见,小埃奇都那么大了。”

  “拉夫特太太,这个苹果送给您。不是我吹牛,我的苹果可是今天集市最新鲜的,小姐太太们吃了肯定会越来越漂亮,尤其是像您这样的美人儿……”

  ……

  市集上的许多人和这一家子打着招呼,他们中有商人,有果农,有家庭主妇,甚至还有在集市上乱窜的孩子。这是这个镇子上最受欢迎的家庭,如果你是个外乡人,问起这个家庭,肯定会有不只一个人向你介绍拉夫特一家,然后给你讲述自己和这个家庭的友谊多么深厚,再引起周围人群不服气的嘘声。

  高大英俊的拉夫特先生是个骑兵军官,他以自己的英勇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爵士头衔和一份虽不丰厚但也已经足够的年金。难得的是,他与他的夫人——一个显赫贵族的侍女——对任何人的态度都那么慷慨有礼,尽力帮助乡邻,从不以贵族头衔将自己与这些平民邻居们区分开来。用拉夫特先生的话来说,就是:

  “我就是好运气的大头兵,没什么值得尊敬的。”

  事实上,拉夫特先生几乎具有人们所知道的所有值得尊敬的品格,他公正、随和、开朗,热爱自己的妻子,关照自己的朋友。而拉夫特太太善良贤惠,待人热忱,也是主妇们的典范。他们的德行很快就博得了乡邻们的敬重,每个人都为能够结识这样友好朴实的家庭为荣。

  而今天,这个不甚富裕却十分幸福的家庭,迎来了自己儿子的十二岁生日。

  “埃奇威尔,看看你希望什么,我把它买下来作为你的生日礼物,好么?”父亲拍着儿子的屁股说。

  小埃奇看见那么多新鲜有趣的玩意,兴奋的直嚷,都不知道怎么挑选才好。那个能发出不个色光芒的小棍子看上去挺神气,而那个自己会走动的小铁皮鸭子也挺有趣,或许可以选择那个会喷火的面具,哦,不,妈妈一定不许玩火……

  “咴……”一声稚嫩的嘶叫吸引了孩子的目光,从父亲的肩头上,他可以看见集市最前面有人在贩卖马匹,一匹全身白的像雪亮的缎子的小马驹正被栓在槽头,不住地甩动着笼头,尝试着摆脱绳索的束缚。

  “往前走走,爸爸。”小埃奇说,“我想看看那匹马。”

  虽然这只是匹小马,但他的性子似乎比野马群中最暴烈的头马还要糟糕,它又蹬又咬,一刻也不愿停歇,连给他喂草料的商贩都被踢倒在地。

  小埃奇从父亲的脖子上下来,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小马,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惊奇和喜爱。

  “爸爸,我可以要这匹马吗?”

  “埃奇,不能花那么多钱。”母亲责备又疼爱地看着儿子。

  “可是,爸爸说,这集市上卖的东西,我都可以挑。”儿子争辩着。

  “对,但不包括小马……”

  “不,儿子,别听你妈妈的,这是匹好马。不过如果你喜欢这匹马,就要自己把它牵下来。”父亲满脸笑容地看着儿子。

  “蒂姆……”拉夫特夫人责怪地看着丈夫,脸上带着担心。

  “放心吧,只是匹小马,我的儿子不会那么脆弱的。”拉夫特先生搂住妻子的肩膀安慰着,又转脸对孩子说:“你把它牵到我这里来,我就把它买下来送给你,回去还会给你修一个马厩。”

  孩子兴奋地点着头,一步步接近那匹踢踏不停的马驹。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都想看看这个孩子能不能得到这件难以驯服的生日礼物。

  “扑通!”小马扬蹄踢向孩子,孩子慌张地闪躲,被踢在了小腿上,摔倒在地。担心的母亲惊呼一声,几乎想冲过去,却被丈夫紧紧拉住了。

  “不要紧的,那是我们的孩子,对他有点信心。”

  父亲满意地看着孩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泥土,回头尴尬地笑了笑,又举步向小马走去。

  “不要想那是你的礼物,要把马当成你的朋友。真正的好马是忠诚的朋友。”骑兵军官出身的父亲出声提醒。

  听了这话的小埃奇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看着小马驹一会,忽然转身跑向放马料的袋子边上,抓了一大把麦麸,又向小马驹跑回去。麦麸从他小小的手指间不住地撒出,在地上连成了一条线。

  这次孩子没有急于接近小马,而是站在他前面,伸出手,一步步慢慢地靠进,嘴里还念叨着:“别害怕,我是你的朋友,别怕……”

  有的人看着孩子与小马对话的场面,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小马并没有因为这样的说辞而停止挣扎,它甩动着脑袋,忽然将孩子的手顶到一边,将麦麸撒在地上。

  孩子并没有放弃他的方法,他再次跑去袋子边上,重新开始他的努力。一次、两次、三次……除了父亲仍在饶有性质地看着儿子的举动,其他人已经渐渐露出不耐烦的神情,甚至有人为孩子能不能得到他的礼物而打赌。

  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了,孩子靠近小马的时候马头仍然在不安地摆动,可靠到他手边的时候忽然停住了,然后小马舔过孩子的小手,吃下了手中的麦麸。

  眼看着有效,孩子高兴地跳起来,他再次回到袋子旁,脱下了他漂亮的新衣服,将麦麸倒在上面,捧到小马根前,趁着小马进食的时候,抚摸着它的鼻子、他的脖子……小马满意地摇晃着脑袋,甚至主动把头伸到小埃奇跟前,舔着他的手和脸……

  当孩子把缰绳放在父亲手中时,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连马贩都走上前祝贺拉夫特先生有个好儿子——当然,他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收钱。拉夫特先生把自己的儿子高高举过头顶,骄傲地宣称:“这是我的儿子埃奇威尔,他比我强的多,在八岁的时候就驯服了自己的马,他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骑手!”

  “你应该给你的新朋友取一个名字。”眼见孩子做出了令人骄傲的行为,母亲只能和善地表示支持。至于今后三个月的晚饭怎么打理……既然是拉夫特先生的主意,终究是可以从他的酒钱里扣出来的。

  “山雪,我想叫它山雪……”小埃奇搂住新伙伴的脖子。

  ……

  “多亏了你啊,山雪。”年轻的骑兵埃奇威尔抚摸着自己的爱马。他们刚刚一同经历了一场剿灭盗贼的战斗,在战斗中,山雪和埃奇威尔最先冲破缺口,表现英勇。

  这已经是不知第多少次的战斗了,年轻士兵和战马的深厚情感经受了血与火的残酷考验,山雪一次次将负伤的埃奇威尔从众多的包围中解救出来,而埃奇威尔宁愿自己中刀,也要挡开袭向山雪的武器。

  “你是最好的战友,山雪。”埃奇威尔把缰绳扔在山雪脖子上。他从不栓马,即便是在军营中也绝不把山雪栓在槽头,从小便是如此。“马就是朋友”,这是老拉夫特先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教给他的道理,但即便是他也没能作到把自己的马像一个完全平等的人来对待,或许是因为他从没见过像山雪那么聪明的马:不止一个人尝试着把没有栓好的山雪从他的马厩里悄悄牵走,他们中有的是恶意的马贼,有的只是熟人间的玩笑。山雪甚至能够分辨这两者的区别:来偷盗的马贼没有一个完好无损地从拉夫特家的院子里离开,而开玩笑的朋友们只是上衣被它扯碎了而已。连拉夫特先生和太太靠近喂食,他都懒散地不予理睬,只有看见埃奇威尔的时候它会才高兴地欢蹦乱跳。从小到大,埃奇威尔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来给山雪梳理喂食,还要和它说话,直到参军之后依然如此。对于他来说,再没有第二个朋友能够作到像山雪一样,每一个小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带着特别的默契,甚至不需要他作出任何表示,山雪都会像猜透了他的心思一样,为他做出最好的选择。

  这样的行为自然会在战友眼中视作怪癖,但在几次战斗之后,埃奇威尔和他的山雪就变成了“神奇”和“幸运”的代名词。他们都认为是山雪为埃奇威尔带来的勇气和好运,让他成为了战功卓著的杰出战士。对此,埃奇威尔从不否认:

  “如果我的意见和山雪有冲突,我一定会听它的。它是我勇气和力量的来源,是我最信任的朋友。”

  所以,很少有人称山雪为“埃奇威尔的马”,私下里开玩笑时,在战友间倒是流传这这样的说法:埃奇威尔是“山雪的人”。

  “我们走吧,好伙计。”埃奇威尔转身想要离开这片没打扫完全的战场,刚走了两步,却被山雪咬住了袖子往后扯。

  “怎么了,好伙计?让我过去吗?”埃奇威尔问。

  山雪点了点头,嘶叫了一声,转身跑开,把嘴伸在一片草丛中撩拨,忽然含起一柄长长的战刀,叼到埃奇威尔面前,用眼神示意着埃奇威尔接过这把刀。

  “这是你藏起来的?”山雪昂了昂脖子,表示同意。

  埃奇威尔认得这把刀,使用这把刀的盗贼首领把他的马刀砍成了两截,但仍然被他用半截马刀斩于马下。战斗结束后,他也曾经到处寻找这件出众的武器,却没想到早就被自己的朋友藏了起来。

  “送给我了?”埃奇威尔接过刀,拔刀而出,整个刀刃并不是雪亮的颜色,而是一片墨黑,黑色中透出强烈的血腥气,而这也正是这把武器最出众的地方之一。

  “不,这不是我的刀,是你的。”埃奇威尔没有把刀挂到自己腰间,而是挂在了山雪的鞍钩上,“这是你刀,是属于你的战利品。只有和你一起战斗时候,我才会用这把刀。”

  山雪忽地跑开,飞奔着绕出一个大圈,欢快地嘶鸣着,仿佛是在炫耀着自己鞍鞯上新挂的武器。这大概是第一匹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的战马,或许也是最后一个。它和它的驾驭者之间的关系已经不能完全用“主人”和“坐骑”来衡量了。他们是朋友,是一对并肩在战场上创造英勇业绩赢得别人尊敬的最佳搭档……

  ……

  横刀立马,这是一个骑士应有的战斗姿态。

  可如今,刀仍在手,马却再也无法站立。

  二十六岁的埃奇威尔跪在泥土中,眼泪不住地流淌,满心的悔恨。换一匹马,早在两年前就有人这样向他建议,可他无法接受。从儿时的嬉戏起,他就已经无法再接受没有山雪的日子。可毕竟,山雪已经十四岁了,对于一匹战马来说,它几乎已经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人,不能再负担一场场战斗的负荷了。

  可埃奇威尔无法下这个决心。对于他来说,山雪就像是他的手、他的脚,一个战士可以把他握刀的手放在家中,然后勇敢地冲上战场吗?

  一次次,埃奇威尔对自己,也对山雪说,打完这一仗,我就该换一匹战马了。可一次次的,当他把山雪留下,牵过另一条缰绳时,山雪都会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不嘶叫,不挣扎,不踢咬,只是像影子一样跟在后面,用一种奇怪而忧伤的眼神望着他,让他心酸,让他愧疚,让他终于忍不住赶走新的战马,重新回到山雪身边,成为同袍眼中不变的白马勇士。

  对人,对马,这都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情感。

  可这一次,山雪终于无法再站起来了。一柄长矛几乎穿透了它的前腿,殷红的血迹浸染在它缎子一样光滑美丽的皮肤上,触目惊心。

  刚倒地的时候,山雪还在不住地挣扎,试图重新站起身来,仰天长嘶,最后一次展现它神骏的姿态。可终于,当它发现所受的伤害远远超出它所能负担的极限,它已经永远失去了驰骋奔腾的力量,它终于不再挣扎,静静地躺在一边,沉默地注视着他的主人和朋友埃奇威尔在它的身边挥舞着属于它自己的战刀,护卫在它的身旁,直到战斗结束……

  “起来,山雪,起来,我们……我们回家……”埃奇威尔不住地抚摸、呼唤,守在山雪的旁边,祈求着奇迹的发生。可每个人都知道,当一匹战马倒地不起,它将永远都不再起来了。

  “它不行了……”队长拍打着埃奇威尔的肩膀,却被他触电一样地弹开了。

  “不行了?不行了是什么意思?它还没有死,它还活的好好的,它什么事都没有,没有……”埃奇威尔歇斯底里的大吼着,把他的上司远远地赶到一边,然后重新温柔地、慢声细语地安慰着山雪,神经质地微笑、哭泣,或是沉默。

  没有人敢接近他们,没有人敢打扰这对生死之交最后相聚的时刻。

  在一片悲痛中,山雪忽然重新挣扎起来,但它的目标不再是重新站立,而是尽力将马头伸入埃奇威尔的怀中。

  埃奇威尔慌忙地凑上去。

  山雪努力地伸着脖子,衔起了埃奇威尔腰间的佩刀,那把黑色的战刀。这把刀叫墨影,它的拥有者是一匹叫山雪的马。

  山雪将刀衔到埃奇威尔手中,眼中带着决绝的色彩。

  怎么会不懂?十几年的生死相伴,埃奇威尔怎么会不懂?无法再飞驰的骐骥,就像是折断了翅膀的雄鹰,失去了所有的骄傲和生存的意义。在挣扎残喘和从容地离去之间,山雪选择了后者,它也是个真正的勇者,一名无畏的战士。

  可他怎么下得了手?这是相伴了多年的朋友,是他的至交,是他的生死兄弟,他怎么下得了手?

  埃奇威尔放下刀,却又被山雪挣扎地衔起,重新放回到他的手中。

  非他不可,这是他的责任,他的义务。作为山雪的主人和朋友,这维护尊严的告别一刀必须由他来挥出。

  “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心愿,我的朋友。”埃奇威尔无力地站起身,紧握住手中的战刀。

  风卷着草叶吹来,带来一阵沙沙地声响,仿佛是一个孩子的声音……

  “爸爸,我可以要这匹马吗……”

  刀锋擦着刀鞘缓缓地移动,摩擦着,声音悠长而动听……

  “别害怕,我是你的朋友,别怕……”

  战刀高举过头顶,刀尖仿佛划破了落日斜阳,将黄昏涂成一片血色……

  “山雪,我想叫它山雪……”

  等着我,我的朋友。或许有一天我们可以在另一个世界见面,我会重新在你的背上,迎风驰骋……

  刀锋划过,埃奇威尔感到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已经随着锋利的触觉离开了自己。

  等着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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